您好,请问试用期内公司以彼此合作有差距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以要求赔偿?
您好!我于8月1号在广州某公司办理入职,签了合同,试用期3个月,因该公司工作制度不完善、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不明确等,加上我的直接主管给于我的工作也没有明确的目标,并且变动性大,比如某店铺生意不好,你应该赶紧把它业绩做好这样的工作要求。到现在想以彼此合作有差距为由解除劳动关系,我是否可以要求补偿?
并且也是在9月30号跟我说这个事情,公司想在当天办理。当时我没有同意。
三年的合同,半年试用期完成了公司的要求,但迟迟不给转正,现在应聘了一家别的公司,新公司要求原公司出具劳动合同终止确认书,我是否可以要求原单位出具,具体格式应该怎样写
公司被合并,要求先解除原有劳动合同,然后跟新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这种情况可以要求赔偿吗?
很奇怪为什么既然是“合并”还需要先解除合同,正常的法律程序是这样的吗?公司为什么要这么做呢?
我是劳务工,劳动合同是2008.1.22签订的,合同期限为2年,可到2010.6.30日还没帮我续签合同,我是否可以要求公司赔偿我双倍工资。如果公司要续签合同,我拒签是不是意味着公司就不赔偿我双倍工资?然后我如果续签此份合同后工作几天后提出辞职,是否要赔偿公司?
各位律师: 你们好!我是2006年进入公司的,与之签了5年的合同,但现在公司以我违纪为由要解除劳动合同(但是我本人并没有发生违纪事件),那么公司应该赔偿我吗?那么赔偿,公司应该怎样赔偿?急急急急急!!!
公司要求强制性对怀孕妇女解除劳动合同,请问怀孕妇女可以得到哪些赔偿?
公司现在希望给予一点补偿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请问如果女方主张接受公司的补偿,是否可以视同为双方通过协商来解除劳动合同?那么补偿也就只有违约的几个月的工资,并不能得到三期为止的劳动工资和社保?是这样子吗?我怕自己被陷进公司的圈套里面去,所以一直坚持要履行劳动合同。
我在这家单位从2010年3月1日上班/仓库主管,试用期2个月,合同签3年,10月18日公司老总口头通知我11月18号离职,理由是物料监督管理不佳(属下有一个仓管员在一次退货中因口头协商直接退补而没有开退货单,而前门保安在没有放行条的情况下失职给予该供应商放行出厂了,,,),我没有什么重大过错,并且从3月份签合同后直到
公司未达到劳动合同中的条件,我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不用赔偿
本人是大学毕业实习生,和某餐饮业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里说明每个月我要工作满153个小时以上,但是公司未达到劳动合同中的条件即是公司这个月只是给我工作了120个小时,那么我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不用赔偿培训费用。
辞职后公司因还没有招到人为由拖欠工资,请问是否可以要求赔偿双倍工资
辞职后公司因还没有招到人为由拖欠工资,请问是否可以要求赔偿双倍工资。上班3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在1月底辞职后,工作正常交接,但到目前为止公司以为招到人为由拖欠工资,请问可以要求其赔偿双倍工资吗?
本人在公司工作了5年(2006年3月到2011年5月)多了 ,一共签定了5次固定期和同(1次/1年 ),这次合同到期后公司不再续签合同,请问可以要求公司进行合同解除赔偿?赔偿的具体要求是怎样的 ? 谢谢! 2008年新劳动法规定,自2008年月1日起,用工单位与劳动者连续两次签定固定期合同后 ,第
本人于11年2月22日与公司签订为期三年一个月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为六个月,在6月24是公司以试用不合格为由要求解除劳动合同,(通知时我还说公司可以在试用期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只需提前三天通知,而且公司目前正在大规模裁人)通知本人在30日之前到公司结清工资,而且没有赔偿,本人在职期间并没有过错,请问公司的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