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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您好,请问试用期内公司以彼此合作有差距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以要求赔偿?

您好,请问试用期内公司以彼此合作有差距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以要求赔偿? 您好!我于8月1号在广州某公司办理入职,签了合同,试用期3个月,因该公司工作制度不完善、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不明确等,加上我的直接主管给于我的工作也没有明确的目标,并且变动性大,比如某店铺生意不好,你应该赶紧把它业绩做好这样的工作要求。到现在想以彼此合作有差距为由解除劳动关系,我是否可以要求补偿?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lks(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1-10-02 1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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