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约定男方将一集体土地证房屋过户到女方名下,但男方迟迟不履行,而女方到法院起诉要求男方履行协议的过户义务,但法院以法院不能判决宅基地过户问题(女方不是宅基地所在地村民),不予立案,当要求出一份不予立案裁定时,办案人员表示,不收材料,也没什么书面文件出示,那么,现在法院的理由是否成立,那么我还可以怎样做才能维护我的权利。
协议离婚房屋分给女方但房一直由男方供但未办理过户手续,现男方想把房取回怎么办?
女方说要出国,与男方办理假离婚(但领取的是真离婚证),因为协议离婚时,把两套房都写着归女方所有,但未办理过户手续,房一直由男方供着(房产证在女方手上,只有供楼存折在男方手里),现男方知道女方是在骗他,想取回本属于自己的一份房产,怎么办理? 注:女方现在人在国外(女方出国已四年从未回国) 请回答得详细一些,谢谢!
我于今年五月份离婚,当时离婚协议书中写的是女儿归女方抚养。房屋归我和我女儿所有,债务由我偿还。因为当时无法偿还贷款,房产证上一直是我前妻的名字。现在我再婚了,经过与前妻协商一次性支付孩子抚养费两万元,前妻同意把房子过户给我,为此我们还签定了一份离婚补充协议,但未做公证。事后到房管所过户时他们却以离婚
去年与女方协议离婚,有一个女儿四岁归女方抚养,男方出生活费等,现在女儿一直在男方家,女方以在外打工为由不接走女儿,并威胁说如果法院起诉她,她就故意失踪。请问律师,如果我去法院起诉她,能否强制履行原来的离婚协议,如果她故意失踪。法院会怎么判? 离婚证也拿到了。就是女方不按原来的离婚协议抚养女儿。并以失
华律师;你好 我与一年前双方翻自愿离婚,因夫妻双方婚前经人介绍认识。婚前缺乏感情基础,婚后经常打架、吵架。日益积累,只是夫妻感情完全破裂,实无和好可能。经协议如下; 一. 子女抚养;婚生子女由女方抚养并监护,男方、在不影响孩子学习情况下可随时探访。 二. 现位于鱼————宅基地建房大约960平方及婚后财
协议离婚后,男方没有支付孩子的生活费,现在他有权到法院起诉索要孩子的抚养权吗
我与男方于今年的4月份在民政局协议离婚,离婚后,男方没有支付孩子的一分钱的生活费,还经常用短信的方式多次威胁我和孩子,使得我和孩子都受到了很大影响,我现在该怎么办,我怕他来硬的把孩子抢走,甚至会威胁到我和孩子的生命
离婚协议书未著名男方应付女方每月多少抚养费南方上诉法院不受理公安部门司法部门均不受理请求支援
双方协议离婚未注明小女抚养费规定多少女方无缘无故上门骚扰以抚养费为由每个月向南方索要人民币一千元
我与丈夫感情在家庭暴力中破裂,我想起诉离婚,我们不牵扯到任何财产和债务的问题,两个小孩我们也自愿伊人抚养一个,可是就起诉问题很麻烦,我们均在女方户口所在地租住7年,到我们这边法院起诉他们要租住地管理区盖公章证明,可是管理区根本不给盖,然后到被告户籍所在地区起诉,而那边法院又不受理,说要到被告长住地起
七年前,双方协议离婚。孩子归女方抚养,男方每月支付300元抚养费。现在女方要求增加抚养费,法院会支持女方这种要求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