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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不履行离婚协议宅基地过户手续,起诉法院不受理

男方不履行离婚协议宅基地过户手续,起诉法院不受理 离婚协议约定男方将一集体土地证房屋过户到女方名下,但男方迟迟不履行,而女方到法院起诉要求男方履行协议的过户义务,但法院以法院不能判决宅基地过户问题(女方不是宅基地所在地村民),不予立案,当要求出一份不予立案裁定时,办案人员表示,不收材料,也没什么书面文件出示,那么,现在法院的理由是否成立,那么我还可以怎样做才能维护我的权利。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elaine……(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1-09-29 1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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