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前夫于2000年离婚,以我们当时的生活他给付了20万,但现在孩子升中学,并且孩子一直从幼儿园至今一直学习音乐(这是经过他同意的),后因经济危机,我生意亏损,现在无力承担孩子的扶养费,孩子要求向父亲追加扶养费(他父亲有自己的公司,经济富裕),请问可以提出诉讼请求吗?追加的标准是多少?
你们好!我在12年前和一女性交往,因年轻一时冲动有了小孩.后来大家分开,12年来我们双方一直都没再见过面.但前些日子女方却找到当地居委会要求我承担对孩子的那份意务,而我也在这12年来经济早已破产.全家和我现在都完全没有这个能力,那请问我该如何解决?
律师您好!我与前夫是去年11月份离婚。4岁的儿子归我扶养。因为我还要找工作上班,离婚后我就回到我娘家所在的城市居住了,由我妈帮着带孩子。当时离婚我们协议如下:前夫每月支付扶养费800元,另外孩子的教育费、保险费和医疗费一人一半。扶养费前夫倒是按照给,就是那三项产生的费用(截止目前大约18000左右),他借口我
我2009年1月份离婚,当时签的协议书,只是要求男方每个月给孩子上保险300元。这保险是孩子出生时就上的,已经交了8年了,我们离婚已经1年多了,孩子上学,生活,生病,报艺术班等等花费全是我和我父母在承担。而且当时协议上签的抚养费截止到女儿十八岁。现在想想十八岁正是上大学的时候,我一个人承担的太重的责任了,而且
律师您好,我离婚一年多了,原来跟前夫协议孩子的扶养权归他,他不用我付扶养费,所以协议上没有关于抚养费的一条,现在我想把孩子要过来自己带,扶养权依旧归他,我可不可以起诉要求他支付扶养费?现在一般情况扶养费会是多少(前夫今年好像在办小厂,没有具体收入标准)?如果我不经过他同意直接接孩子过来,这样可以起诉要求
夫妻感情很好,但因为生意上的债务问题,双方协议离婚,所有财产均归女方,但离婚不离家。后,男方又认识一个女子,发生不正当关系,女方怀孕,男方让其流产,该女子执意生下此孩子。(并未同居)现在,该女子要起诉男方,要孩子的扶养费,而男方现在已无工作,无任何收入。其前妻有稳定的经济收入,该男子如何应对这类问题
我要是要求增加扶养费是不是要拿出孩子每月花销的证明才行?还有孩子过完年就要上幼儿园了,之后还要让孩子学些特长这些事情是要成事实了才能起诉还是还没办只是计划中也可以起诉对方增加扶养费吗?谢谢!哦,最后想知道要是我和对方协商他知道这事后要是隐瞒收入怎么办呀?
律师好, 我和前夫上大学时自由恋爱,毕业后来上海工作。我是外贸公司的部门经理,他在国企里面从事工程工作,从我怀孕后他开始自己承包工程,因为工程全国各地都有,我们聚少离多,但我一直对他特别信任。孩子一岁时我辞职做了全职妈妈,孩子一岁半时发现他回家后和以前不同,孩子生病他也不关心,从他电脑里发现了他和
夫妻无共同财产,有一个儿子,5岁。男女双方均27岁。女方因忍受不了男方的性格而提出离婚,儿子归男方抚养,女方无住房无稳定经济收入,男方也无稳定收入,但有住房,此种情况下,请问女方该负些什么责任?此外,因男方在孩子学习和教育上无法提供辅导,女方如何提供辅助更适合?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