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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扶养费问题

扶养费问题 律师您好!我与前夫是去年11月份离婚。4岁的儿子归我扶养。因为我还要找工作上班,离婚后我就回到我娘家所在的城市居住了,由我妈帮着带孩子。当时离婚我们协议如下:前夫每月支付扶养费800元,另外孩子的教育费、保险费和医疗费一人一半。扶养费前夫倒是按照给,就是那三项产生的费用(截止目前大约18000左右),他借口我们离开了原来了居住城市,妨碍了他探视孩子,他拒绝支付。请问律师:那些费用前夫应该支付吗?我怎样做才能要过来?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苹果123(山东-济宁)
提问时间:2010-08-10 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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