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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离婚以后孩子的扶养费问题

离婚以后孩子的扶养费问题 我2009年1月份离婚,当时签的协议书,只是要求男方每个月给孩子上保险300元。这保险是孩子出生时就上的,已经交了8年了,我们离婚已经1年多了,孩子上学,生活,生病,报艺术班等等花费全是我和我父母在承担。而且当时协议上签的抚养费截止到女儿十八岁。现在想想十八岁正是上大学的时候,我一个人承担的太重的责任了,而且我无行中给父母也带来了压力。我想问问是否还能重新签协议,如果男方不同意,我是否可以上诉。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当处我们孩子的报险是有红利的,是每三年返2400元钱,请问这比钱是否应该男方给予我的女儿。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紫色蝴蝶(天津)
提问时间:2010-08-16 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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