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签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因为中介和买家是朋友,所以中介帮着买家砍价,并且合同明显偏向买方。一百多万的房交了五万的订金,中介口头说是超过不被支持且存在什么问题,违约约定的是双倍定金或房产价值的20%。签完合同越想越不舒服,如今房价有点小涨,我希望他们补足当时被他们砍价的部分(补足后和现在的市场行情有5万左右的差距),否则我愿意双倍退还定金。如今只是签了合同收了定金,资金监管什么的都没做,市场行情涨的部分也不足房价的20%,所以不论是补足差价还是退还双倍订金对买方来说没有造成过大损失,现在买方一定要履行合同。如果我们走程序,最坏的结果是什么。
我去年7月18日与卖方签订购房协议:购房款作两次付清,一次是去年9月20号(已付),另一次是今年6月30号付清并办理过户。如一方违约则须向另一方付1万违约金。由于今年房价上涨过大,卖方原意付1万违约金,我却想按原协议过户。请问我如何最大限度的保护我的权益。谢谢
我们在2008年4.23交了7.5万买的楼房,是农民拆迁的那种,(我们是从房屋倒卖的二道贩子手中买的,占用村民的指标。)和二道贩子签有合同,另外还有楼房指标盖章是小区财务章和第二次交钱的收据,盖章是村委会财务章,2009.6.26第二次又交4.8万,先后共交了12.3万,合同中约定抓阄形式和村民一起分房,一个月前,楼房盖好了
2010年7月11日,我在中介处签定了一份房屋买卖协议,协议规定总房款为41.5万元,当时支付房主5000元定金(房主写的收据),协议规定“过户当日双方自行交接除定金之外的首付款260000元,其余部分150000万由中介方协助乙方通过银行办理按揭贷款”,并付给中介方居间费3000元(总额为6225元),后在7月19日交齐贷款手续的同时
和买房人签了《房屋买卖定金合同书》如下:房屋买卖定金合同书 经双方友好协商,房主愿将房以12.3000元卖给乙方,乙方交定金1000元。合同书签字后,甲方不得再涨价,等到甲方搬走后,房照,土地使用证等证件连同钥匙一并交给乙方。乙方把房款一次性付清。如违约赔偿相关损失。 房主: 买房人:
购买二手房买方违约是否需按买卖居间合同注明赔偿房屋价格的20%
购买二手房,未看到所购买房屋,在中介未将该房屋具体情况说明的情况下(未落实该房产是否具备土地证、房屋实际使用面积等)签署房屋买卖居间合同,在实际勘察了所购买房屋后,对房屋构造不满,要求解除合同,已经向卖方支付1万元定金,目前此一万元打算当作给予卖房的补偿,是否需要支付合同上注明的20%的违约金
签了买卖房屋合同,不想卖了,愿意赔偿,但是20%的违约金太高
签了买卖房屋合同,不想卖了,愿意赔偿,但是20%的违约金太高,想赔偿定金的双倍,买家坚持要房,是不是必须继续履行合同,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买房无理由违约怎么处理?我名下有北京朝阳区的一套房屋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买房无理由违约怎么处理?我名下有北京朝阳区的一套房屋,八月初通过链家地产跟客户签了房屋买卖三方协议,合同已生效。由于房子还有贷款未还清需要买房首付来解押,因买房担心我拿款逃逸最终由链家托管的方式先由链家拿款解押后把买房的钱解冻的方式进行,并且因体谅买房了负担没收定金直接签了买卖合同
买卖房屋合同。其中有两条,一,不得反悔。二,如违约需赔偿卖房款的百分之五。我是买方,这两条协议是否冲
买卖房屋合同。其中有两条,一,不得反悔。二,如违约需赔偿卖房款的百分之五。我是买方,这两条协议是否冲突?第二条对我有点不利,因为百分之五只有几万元。这种情况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