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劳动局申请仲裁确立劳动关系有时效吗?我已经离开原来单位差半月就到1年了,但是公司没和我签订劳动合同,我是去年6月5日打得辞职报告,经过多个领导的批准。一直拖到6月21日才批到老板那里,但是老板不给签字,还对我发火。我一生气,就强行离职了。辞职报告留在了老板那里。上边申请的时间是6月5日,其实是6月21日离职
员工声称公司两年多没有跟他签订劳动合同,但是他本人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在公司工作两年多之后,还能向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吗?仲裁时效是怎么样规定的?
我于2005年8月由一家公司招用,至2009年2月3日。2009年2月4日因工作调动到另一家关联企业(企业营业执照是同一法人、同一大股东)至2010年1月26日离职。 请问? 1、在第一家公司的劳动仲裁的申请起始时间应该如何认定? 是按第一家公司的工作调动时间进行计算、还是按后一家公司的离职的时间(2010年1月26日)开始
2008年3月我就职于某公司,2011年6月离职,其间没签订劳动合同,公司也未给我上社会保险,离职时我向公司提出经济补偿被拒绝,老板承诺年底可以考虑,我想给他个机会,想请教:如果年底他不兑现承诺我是否还可以申请仲裁,是否已过时效
各位好,本人之前因为产假期间公司克扣工资,向劳动仲裁委提起了仲裁。后公司因此在我哺乳期不给我安排工作,扣我工资。本人实在没办法,与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在解除之前,公司让我签了一份协议,其中有一条是:本人对之前发放工资无任何异议。这份协议是在申请仲裁之后。公司明确表示,不签协议,不给办离职手续,被迫
2003年10月离婚,协议规定双方持有的公司原始股票归女方,并注明了原始股的原价。后不久已经将此股票原价支付给了女方(但没有写书面收条)。现该原始股已经可以解禁上市流通,市值已经翻了几十倍,女方至今也没有对此提出任何不同意见。请问万一今后女方提出来要求重新分割股票(因为市值大涨了),在法律上女方还可以提出
我有一事咨询:08年8月经仲裁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书,对方于08年8月31日前、08年月12月31日前和09年8月31日前分三次还清欠款19万多。但对方几年来一直是电话推诿、信函不回、去人躲避,至念分文未付。我现在想请法院帮助执行,不知是否有时效问题。请赐教。谢谢!
仲裁受理后的处理时效是多久?仲裁是否可提出赔偿误工费的请求?
本人按照劳动法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申请,但是一个月以后公司不给办离职手续,导致无法到新公司上班(新公司入职需要提供前公司的离职单)。于2011年7月26日提出劳动仲裁申请,但是受理通知上开庭要11月份,不清楚为什么要这么久,按仲裁法不是应该45天吗?还有仲裁的话,提出要求单位赔偿这几个月的误工费诉求是否合理?先
我在2009年的9月份开始在工作单位工作,今年的9月份被用人单位要求自动离职。工作期间医院并没有与我签订合同,离职时也没有书面通知和签字。我可以就劳动合同法申请仲裁吗?并要求用人单位补发我25个月的工资。23个月的双倍工资,两个月的经济赔偿金。
我是2008年7月1日入职,直到2010年9月1日才跟我签2010年9月到2013年8月31日的3年期限劳动合同。请问: 1.入职满一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视为已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并支付双倍工资。请问,这个一年的仲裁时效是从入职的当天算起还是解除劳动合同的那天算起?(我现在还在职) 2.在应该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