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发生变动而未履行登记和公示程序的,所不能对抗的是善意第三人主张的物权而非债权
物权发生变动而未履行登记和公示程序的,所不能对抗的是善意第三人主张的物权而非债权。这句话是否有法律依据,未公示的物权变动协议,能否抵抗第三人主张的债权?
2012年2月26日我因借款合同起诉A,法院工作人员对A所有的车辆(交警队登记名为:A、型号为:解放新大威半挂车,车牌号为:鲁RXXXXX),经与A本人调查事实确认后,在交警大队办理了查封手续,并送达了不让其转移、藏匿,只让其保管、使用的查封载定书,同时多次让其说明是否有其他情况需要说明,A本人签收,未提异议。 案件
车辆融资租赁抵押合同不登记备案对抗善意第3人吗 车辆融资租赁抵押贷款合同不做登记备案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吗
国人的(整个身体)不得视为法律上之“物”不能作为物权债权和继
国人的(整个身体)不得视为法律上之“物”不能作为物权债权和继承权的客体 怎么理解 死人就行了?
债权的相对性是指同时存在一个债权与一个物权,债权不能与物权相对抗么
债权的相对性是指同时存在一个债权与一个物权,债权不能与物权相对抗么。还是这个相对性是适用于债权人之间的
我们公司是办事处性质,我们办事处在A城,工作岗位是省区助理,现在公司决定搬迁办事处到B城,要求我去B城,我不同意,因为家在A城,后又要求我转岗做销售,我也不同意。这种情况下,公司算违约吗,要付违约金吗?劳动合同签的岗位是省区助理,工作城市是A城
车管所政策变动,驾校不能按承诺履行义务是否可以申请退学费差价?
今年三月份,车管所出新政策,驾校不再有考试名额分配。 可是我去年10月份报名的贵宾班,学费8100元,驾校承诺我科目一考试过后3-4个月保证拿证。过完年我去考了科目一并且合格以后,驾校又通知说现在政策变了,驾校没有名额,所谓的贵宾班现在只能提供密集排练,不能保证拿证时间。我要求按照普通班和贵宾班的差别退还差
我有一套房子当初抵押贷款的时候设立了抵押登记,如今最长诉讼时效都已经过了银行也没人来主张债权
我有一套房子当初抵押贷款的时候设立了抵押登记,如今最长诉讼时效都已经过了银行也没人来主张债权,可我现在想要变卖房产,请问如何注销抵押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