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逾期超过180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60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5%向买受人支付违 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5(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其中的万分之5是否超过法律规定?急盼回答!
我08年购置了一套公寓,货款已经全付清了,到期开发商没有交房。合同中规定先付款后交房,如果我没付款,是按照千分之5.日的支付违约金。现在到期了而且超过2个月,开发商还没有交房。现在开发商完全违约了,我该怎么维权?怎么办呢?我不要求退房,只是我到底怎么要求赔偿?赔偿多少,违约金按照什么规定来赔偿。 问题
请问: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第15条第2款: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中,买房人由于开发商的问题,不能按时取得产权证书的赔偿方案中,买受人不退房的,出卖人按已付房款的0.1%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合同中没表明是日支付),请问合同指的是日支付还是总的支付?
商品房买卖合同因出卖人违约解除合同买受人要求赔偿损失额计算标准
出卖人违约提出解除合同,买受人对解除无异议,但买受人要求赔偿损失,因合同无约定,找不到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也没有。因合同无约定赔偿损失的计算方式,一定要有法律依据.如何主张赔偿损失。
我是四川宜宾的一个普通老百姓,于今天4月与重庆圣马宜宾分公司就其销售的圣马.聚福苑达成认购协议.(到现在,我们已经350户左右被套其中了) 协议标题为:圣马.聚福苑商品房认购协议书.其中规定了房价(总价和单价)房屋坐标,户号等等..协议中明确写到;甲方(圣马)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乙方(我们业主)应在接到甲方通知的7
<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第十三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出卖人应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180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买受人不退房的,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1%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现在开发商已经违约近1000天,照
我与开发商签订了合同,合同中明确写明了商品房面积为120平米,但交房时面积为165平米,超出合同面积45平米,按江苏省商品房管理条例超出的3%的可以不付给开发商钱吗?
签订了一份买房合同,卖家是甲方、买家乙方、中介丙方。合同中约定:甲、乙方出现几种情况(略去)的应承担违约责任(未规定丙方的违约责任),由违约行为方分别支付给守约各方违约金3万元。 请问,如果甲方违约,除应支付给乙方违约金3万外,是否还应支付给中介(丙方)3万?
我09年7月买了一套商品房,合同约定于2010年9月30日交付,在收到两次延期交房后于3月26号收到交房通知说29号交房,截止29号整整违约180天,业主于29日到售楼处后当时拿不出交房应该有的合法手续,包括《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当时开发商说“房子已经经过“四方”验收,合同附件已经约定交房条件是经过四方验收就可交房
购房合同中开发商以格式条款约定发生纠纷时通过仲裁解决,这种情况下业主怎么办? 补充:签订购房合同时,开发商设了一个笼子,先让购房者交钱,然后签认购书(认购书写明了必须于多少日内签订合同,否则不退钱),再签他们准备好的格式合同。这种情况下,业主不得不签了。 请各位赐教,万分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