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前,苏州市水利局下达批文同意周庄镇政府在某小区的湖边景观房面前填湖成地,但文中明确规定“成陆区域用于建设生态绿地公园及湿地工程”。目前,有某上市公司买下此成陆区域后竟公开宣称将用于开发房地产并已动工,遂引起该小区居民极大不满。请问,该小区业主可否以个人或数名业主代表名义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该上市公司执行苏州市水利局的规定,停止其对该小区业主的侵权行为?谢谢。
对某行政行为,不服,一直向行政部门申诉,该部门也下过几次有关文件。
山西省劳动厅2002年违反国家规定办理病退,职工一直反映,劳动厅2005年下文件表示有错必纠,2008年也进行了有关的答复,但始终没有针对是否有虚假鉴定意见和虚假诊断证明进行实质性的核查,一直拖,如果提起行政诉讼,时效应该从什么时间算起呢?可以从最近的答复意见开始算吗?
工资等劳动争议案件,仲裁后至法院起诉,法院判归劳动行政部门管理,法院不处理
本人与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有如下诉求:1.要求单位按最低工资支付拖欠5个月的工资并给付25%赔偿金(正常提供劳动的情况下);2.支付日常加班工资及法定假日加班工资;3.解除劳动合同给予一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4.夜班津贴;5.按国家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等五险。 经过劳动仲裁,部分支持了劳动者的诉求,劳动者不服后起诉至人民
上市公司公司章程规定“下一届董事会候选人由上一届董事会提名”是否合法?
上市公司公司章程规定“下一届董事会候选人由上一届董事会提名”是否合法? 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同时,提案权包括提名权。因此,公司章程该条款剥夺了法律赋予大股东的提名权,应当是无效条款。 以上是我
卫生部下发的《关于<医疗事故处理办法>若干问题的说明》的通知(88)卫医字20号文件中明确规定“鉴定时至少要有三名专业人员参加”。而乌兰察布市卫生局为我孩子何瑞生鉴定时,召集了8名鉴定人员,7个专业,造事医院就有7名,只有两名骨科专业人员(何瑞生是骨科医疗纠纷)乌兰察布市卫生局在2009年1月5日承认没有达到上述
1.公司以违反公司规定解雇本人(本人对此无异议)。 2.与本人签订的劳动合同薪资约定为2100/月,加班费实际按1680计算发放,属于欠薪。本人在解雇后立即申请了劳动争议仲裁,目前正在仲裁中。要求按2100/月计算,补发加班费。同时因为本人对劳动合同法不了解,在解雇前不知道——在公司欠薪的情况下随时可以向公司提出解除
夜间本人丢失一辆新的五羊踏板车,车大锁都已锁好!!此物业公司有监控却无图像!有保安却没尽到责任!!小区无车库!无车辆出入登记!所以我的车辆只能入在家门口,物业管理费都是按时缴纳的!请问物业公司有多少责任!赔偿多少??
如果员工违反公司制度,不经过调岗是否可以辞退?提前三十天通知被辞退的员工,是否还需要给予其补偿一个月工资,赔偿的工资是其平均工资还是当月工资??
我从2010年3月在公司上班,但现在说我违反公司规定却没有令人信服的证据突然要与我解聘,我该怎么办?
我从2010年3月在公司上班,但现在说我违反公司规定却没有令人信服的证据突然要与我解聘,我该怎么办?我是农村户口要是解聘了我该怎样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急急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