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工作27个月公司没有给其缴纳社会保险,今年6月将该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其公司补缴社会保险,一审法院判决如下: 本院认为2006年2月-2008年6月,原告与被告存在劳动关系,被告应该为原告缴纳社会保险,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劳动者主张予以补缴的,不属于法院受理范围,劳动者应通过行政部门解决。 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1、我想另行起诉,起诉内容要求公司支付社会保险补偿金 2、这属于与一事二审 根据高院的司法解释 二、下列纠纷不属于人民法院劳动争议案件受理范围: (二)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为其建立社会保险或缴纳有关社会保险费用的 二十三、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和生育保险费,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赔偿其因此遭受的损失,用人单位对损失发生确有过错的,可以参照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和生育保险待遇判令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我另行起诉可以吗 谢谢大家了 我申请过劳动稽核、劳动监察、劳动仲裁。 请大家不要告诉我去找劳动局了 ,因为他们只有处罚权没有判决权 您只要告诉我可不可以从新起诉就行了法院会不会受理 万分感谢谢谢 问题补充:我变更诉讼请求,不让他们补缴社会保险 而是支付社会保险补偿金 不知道行不行
我发生车祸较严重,一年之内都需要治疗现在没办法跟对方了事。听有人说事发日起超过一年法院就不会受理了,请问是这样吗?
本人收人钱财(3w)替人办事,对方万一如果上法院起诉,法院有没有可能受理.如果受理是以何种理由受理,而我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如果对方想通过法院拿回这3w块钱,我该怎么办
工伤认定的时候签了字,劳动能力鉴定结果也出来了,连劳动局的仲裁结果也出来了。我现在才发现与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关系,只有雇佣关系。请问在收到仲裁结果的十五天内向人民法院上诉要求法院重新认定劳动关系,法院会不会受理?
我和邻居都是在规划区内违规建的私房之间由于房屋连接在一起漏水而产生矛盾,多次协商未果,向法院起诉,法院是否该受理? (本地有好几百家都是违规建筑的私房,我家多次申请改建,未批,也就随大流了,我家是有土地使用证的),
我与丈夫于1988年7月25日经由媒人介绍之后双方父母同意的情况下结婚,婚后生活很好,并先后生育了4个子女其中后三个因故夭折。 自1996年丈夫态度大变无端的对我谩骂和殴打实施家庭暴力,曾多次将我打成重伤,更甚的是打伤后不但不给我医治反而以忙为由将我送到娘家。为了年幼的孩子我百般忍让委曲求全可
我同老婆结婚5年半了,结婚前我家有4000元建房的债务,结婚时(06年正月)欠下14000元债务,她买的嫁妆和带过来的钱合计2万,但婚后地二天老婆就开始和家人(妈妈)闹矛盾,由于我常年在外打工,在家的时间不多,我在外面期间,老婆在家和爸妈的矛盾闹得不可开交,同时也把矛头指向了我,说我们合伙整她(这都是无中生有的
我有一房地产案件,在判决前对方反诉撤诉,判决9个月后,对方以原告身份以反诉的同一诉讼请求和事由提起诉讼,法院已受理,请问法院的受理是否恰当?
非诉案件裁定准予执行,执行中被执行人又向法院起诉,法院受理开庭后,其又撤诉法院裁定准许.可否继
非诉案件裁定准予执行,执行中被执行人又向法院起诉,法院受理开庭后,其又撤诉法院裁定准许.可否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