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小孩在深圳医院做髋脱手术,该院手术失败小孩残废,经鉴定是医疗事故,我们发现该院有很多错误:把别人的入院诊断记为我的小孩,诊断不明确,未诊断是全脱位还是半脱位还是不脱位就上手术,手术中有髂腰肌切断后没有缝合,手术失败却写为成功,手术失败后没有上级医师会诊,第二天手术失败又记为成功,第二天手术麻醉没有任何记录,手术部位记录错误,所有的数字诊断报告都是记录成功,鉴定结果都是失败的,还有在2008年3月到6月就两个小孩在该院做髋脱手术,出现情况一样,反复手术,结果都是残废,而该院医师也说过:2007年3月的时候我们还处于摸索阶段。我们认为该院在做实验性手术,是告他医疗事故还是什么?
请问是医疗纠纷还是医疗事故,如果是医疗事故,如何向医院索赔?
我有一个朋友11月4日到遵义医学院做了宫颈糜烂的电切术,术后感到恶心,呕吐,出血,当时就要求主治医生给于治疗,但由于正值下班时间,医生告之病人没有什么大问题,就让我朋友回家了。回到家后两三个小时,病人就大出血,送至医院时已休克,经抢救才把命保住,但恢复期间,病人四肢无力,随时感到恶心,想吐,体虚。就这
孩子气胸第一次手术是微创缝合肺大泡。术后回监护室5-6小时发现出血,血压降低,后止血观察,术后20天肺张不全,出现脓胸现象。经医生建议二次手术纤维板剥离术。术后10天还是肺不张一月后脓胸。后医生再次建议手术做纤维板剥离术,结果一次手术比一次手术情况更糟糕。给孩子脏器造成了大的伤害。现在我们在医院已经8个多月
我有一亲戚,前两天的了一小感冒,到村里的门诊打了一针,当晚便去世了。。想问这场官司怎么打,如果庭下调解,赔偿怎么算,那个亲戚才五六十左右
生产过程 我老婆是2010年2月份怀孕的,预产期是2010年11月14日。怀孕后就一直在我岳父母家里住。于11月5日凌晨近2点左右,感觉腹痛和腰痛。她就立刻打我电话。我接电话后就马上赶到岳父家里,送她去就近的红会医院。当时只有一个值班医生,她接待了我们。入院时间也就是2点半。该医生就引导我老婆进入产房并做检查,进
2010年8月发生的医疗事故,我父亲死亡在手术台上,能否按侵权法进行索赔?死亡赔偿金如何计算?
我的孩子被开水烫了。去问当地的医生(没有执照的),他乱用药孩子现在脑余血。被送到大医院治疗。请问民事赔偿要拿些相关的法律
逆向自行车撞正向电瓶车事故的人身伤害赔偿,适用交通法还是民法通则?
逆向自行车撞正向电瓶车事故,双方对人身伤害赔偿的分歧很大,请问,法官在裁决时,适用交通法还是民法通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