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0年3月5日正式上班,2011年4月12日提交辞职信并说明会在2011年4月30日后离职,以便完成交接工作,领导看后说:“找到人顶替我,我可以提前离职,如果没有找到只能等找到后再说。”可我不想再干下去,领导至今未找到人员顶替我,让我再工作一个月,我不同意,他就扣我工资。我改怎么办?按理说我应该提前一个月通知,
领导在员工全然不知不明的情况下从工资卡上去前,事后也不通知本人,并没有履行任何手续,我要维护我的财产保护和不受侵犯,我该具体怎么办。
本人于7月初,曾多次向公司提出辞职,但车间领导以各种理由不给予批准。本想这个月底拿了6月份的工资就自离,可领导声称旷工者一天扣300,且6月份没有工资可拿。
本人于7月初,曾多次向公司提出辞职,但车间领导以各种理由不给予批准。本想这个月底拿了6月份的工资就自离,可领导声称旷工者一天扣300,且6月份没有工资可拿。
我的一个朋友想辞职,但是他单位领导不签字,要是离职不但缓发上个月工资,而且连这个月的工资也没有了,他们单位有规定,辞职报告需提前两个月,但是现在打辞职报告他也不签字,家里有事想离职,现在又不签字,这个月工资怎么办啊
事件发生在宜昌市内的的某个煤矿,煤矿工人每次在领工资的时候,领导就让员工签一些员工根本没享受到的福利,例如工衣,工鞋,交通费等等,这些都是员工从来没得到过的福利。如今员工们领工资时都发现他们原来做的都是假账,所以就不签那些福利,结果煤矿领导就说不签单就不发工资!请问这该怎么处理啊?我应该向哪里反映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