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1月12日,我进入一家公司上班,一直从事财务工作,并签订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2008年11月合同到期终止后,公司让我和一家甲劳务公司签了为期两年的劳务合同(2008-11-12至2010-11-11),到期后又和另一家乙劳务公司签了两年的劳务合同(2010-11-12至2012-11-11)。该乙劳务合同明年到期。今年7月27日,公司电话通知劳务公司,并口头叫我去报到,书面理由是:因岗位调整及不再适合该岗位。劳务公司就以无法排遣为由,单方面提出与我解除合同,并提出给我两个月补偿金。现在的情况是:1.我对照了劳动法,个人认为,辞退理由不成立,且乙劳务合同有与劳动法相违的地方,没同意签字,也未拿补偿金。2.劳务公司以用工公司说等我同意签字后再发为由,停发了我7月份的工资至今。现在的问题是:1,我自2007年开始自今一直在那家公司工作,有被排遣之说吗?2,我可以申请仲裁该乙劳务合同无效吗?(有与劳动法相违背之处,及不全面的地方),我能申请什么补偿?3如果申请劳动仲裁,有多少胜算?4.我如何才能和用工公司在法律上联系上,如何处理?谢谢!
我今天以书面形式交了辞工书 因为公司之前一直没批(一交辞工书主管就丢垃圾桶了) 请了个辞工快到期的同事看着我把辞工书交给主管 并偷偷录音了 但是我一在强调日期 开始时侯说的是好几次8号 后来我说了一次9号 并且也录进去了 还有就是厂里面的辞工书,辞工书下面注明有一式3份,可是没复印机,我手写的3份可以吗? 1.请问这
是这样的,2个月前,我母亲到一家公司上班,前不久我母亲生病住院,并开刀手术,手术刚完没几天,公司给我母亲打来电话,要我母亲回去上班,要不然就开除他,我和他们公司领导取得联系,该领导非常不尽人情~对了,我母亲现在是在实习期,他们领导威胁说,随便你去哪告,反正是在实习期,我想开就开,请问这合理吗,难道人就
我于07年10月进入浙江平湖一家药企,在广东办事处(该办事处在广东当地没有注册登记)做销售工作,入职时只填写了一张入职登记表,年8月公司因为工作调动,我提出离职,于09年8月21日离职,现已离开公司两月多了。公司从入职到离职一直没有与我们签订劳动合同(09年初签订过一份销售责任书),也没有为我们购买社保。 我现
您好,我是2006年4月进入某大连公司北京办工作,由于公司部门矛盾,导致我从2006年4月-2007年12月期间无劳动合同,公司也未为我上各项保险等,2007年12月开始,由于国家监管严格,新劳动法实行,公司才同我签了三年的劳动合同。2009年7月份,所属部门领导由于个人喜好,想劝退我,但只是口头沟通,不肯下书面通知。后因无法
我们是在深圳的一家物业公司上班,公司实行的是六天制(每个星期不定时休一天)。平时(星一到星期五)正常上班时间是7个小时,节假日、法定假日是6个小时,共计一周为42个小时。另外由于工作性质要求,我们每个月要在正常的劳动时间外轮流值班6个小时每月3到4次。就是说一个月按四个星期算我们每个月要多出加班时间6*4+2*4=
单位瞒报工伤达二十八年之久,现单位要下岗,就提起工伤问题,他们以年头太久为由推脱,他提出到劳动仲裁解决,现劳动仲裁给了一份申请书不知如何填写请您帮助.
问题已经提过,详情是:我两夫妻在一私营小厂上班,口头约定薪金为:老婆年薪五万,我每月两千四。 但每天要工作十小时,有时现多,且每无周末及公休日,即每月至少做三十天,少做一小时都会扣钱, 有事可请假,扣钱。无劳动合同,无社保,双薪,奖金等任何福利。至今,老婆已工作一年零七个月, 我工作近十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