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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情况应如何分类

2010年底,经同事介绍认识对方,进行项目合作,对方收费后留有收据,并个人电话,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在约定期内未达到承诺效果,截至目前,电话或不通或不接,短信不回,费用无法收回,该情况应如何界定,及应向何部门寻求帮助。
形式为手写收据。书面内容:今收到XXX交来自考考试报考费共XXXX元,如2011年4月30日钱查不到合格分数,则全部退还该款。署名 另附 电话三个,个人签名,身份证号码。 今日致电地方派出所,答不受理,要我直接去法院,请问,如果去法院,应作何准备。 另,本案应以何名义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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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snowwing2583
提问时间:2011-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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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在七月十四日凌晨零点二十分左右,在下班途中骑电动车在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头部受伤严重,当时也报了警,但是只有一个交警到场,他说没有散落物,也没有刹车痕迹,电动车没有明显破损,地上只有电动车倒地后摩擦出的三条长长的划痕,像是自己摔倒的,因为没有目击者,父亲也一度昏迷,交警部门没有给开交通事故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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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无法联系的情况下如何办理房产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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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n1758 已过期 2011-09-06 回复(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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