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住家户,门口是公路,2008.7.14日一个超高货车把过街线路拉断(该路段经常拉断线路,几天前也被拉断过三次),带电线路垂挂公路的围墙上,来往的车辆和路人都感觉很危险。事隔两天,电力公司也没有派人来维修。7.16日上午,这个住家户(退休事业单位干部,59岁)觉得线路实在是太危险(公路一侧是围墙,线路正好搭在围墙上,围墙里有高压线,变压器,而且住家户的电表正好安放在变压器不足50CM的的垂直距离上.路上过往人群主要是一般行人和中小学生),在没有通知电力公司的情况下,自己去处理线路(不是自己家的线路,断线时自己家里有电),他拿了楼梯翻到围墙里,自己动手想把线拉高,结果在该过程中,触电身亡。问,这个事故的主要责任应该是谁来承担?已经找过安全监督局,他们认定的是住家户负主要责任.在这个事故中,我想请各位分析一下:电力公司,住家户各应该承担的责任?赔偿金额应该是多少?
农村建房需临时用电,在得到供电所许可后在用户总开关以下搭接电线,由于总开关接法错误(总开关系供电公司安装),只能关断一根零线,而火线并不能有效断开,接线操作者误以为总开关关断时电源已经断开,触碰导线触电死亡。供电公司难道完全没有责任? 接线操作者为一武警军官,有物理及电学知识背景,但没有电工资格证。
本人工伤九级以坚定下来 公司没有买社保给我买社保 2010年11月进厂 2010年12月出事故 到现
本人工伤九级以坚定下来 公司没有买社保给我买社保 2010年11月进厂 2010年12月出事故 到现在 能陪我几过月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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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事借用公司车辆,但无借车手续,发生车辆行人碰撞事故,除保险公司赔付费用外发生的费用,公司和个人如何承担相关责任?
我于2011年5月7日获知我家的树木被我家当地电力局砍伐了400多棵后,马上拨打电力热线95598,向其投诉。5月13日我家当地电力局打电话通知我们他们要到我家地里取树木砍伐的照片,5月17日我家当地电力局的直属上级派工作人员来我家里进行二次取证,而且其向我们表明会让我家当地电力局与我们协商解决。从5月17日-6月7日,在也
我有个朋友,是个木工,今年六月,在一居民家从事室内装修,因自已带去的木工机发生漏电事故,导致我这个朋友触电身亡。经了解,房子还没有验收合格,所有住房装修用电,都是临时从开发商所建的“基建专变”处接来的,所接的电是开发商的项目经理接的。我想问的是,房东要不要承担责任。我的朋友与房东是雇佣关系,还是加工
事件: 2011年6月25日早上7点左右,当事人在家中意外接触到裸露电线触电身亡。 用电线路情况: 1、家中没有安装漏电开关(之前漏电开关已坏) 2、供电所电箱内:变压器下线只经一漏电开关(已坏)试验按钮失灵,按下不能 完成正常检测功能,即现在电路状况为:变压器——无效漏电开关——用户当事 人!老百姓的
问 题: 今年我姐和姐夫在北京打工时,于5月份一天,我姐夫在某建筑公司规定时间内,在工地上,做与自己本职工作之外的高空作业,无领导阻难,出了安全事故,导致背脊断裂,尚失劳动能力,请问:像这样的情况,我们能否申请工伤鉴定和找该建筑公司进行理赔? 谢谢!
福建第二电力建设公司厦门分公司,只有一份合同且是公司留底工人没有合同
2010,4月09号左右,因工伤左胫骨骨折,被送到了一七四就医,花费23000左右,期间给了一千多块的伙食费。2011,5月10号左右,到一七四医院取钢板,花费5300左右,期间伙食费给了三四百块钱。公司对待工伤只是做了这样的的态度。请问:在自身没有合同,工友(已离开公司的人)倒可以证明自己有在公司工作,出院回家调养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