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农村家中触电事故责任
农村家中触电事故责任 事件:
2011年6月25日早上7点左右,当事人在家中意外接触到裸露电线触电身亡。
用电线路情况:
1、家中没有安装漏电开关(之前漏电开关已坏)
2、供电所电箱内:变压器下线只经一漏电开关(已坏)试验按钮失灵,按下不能
完成正常检测功能,即现在电路状况为:变压器——无效漏电开关——用户当事
人!老百姓的人身生命安全得不到任何保障,三级安全保障安全用电没有得到落
实!
当事人简介:
女,37岁,爸妈均去世,有兄弟姐妹,公婆均在,遗留一男孩12岁,老公建在!
供电公司态度:
我们的漏电开关是保护我们的设备的,不是保护人的,你们去法院起诉我们,我
们接受所有法院的裁判,并承担相应责任!
当事人家属:
当地习俗尽早入土为安,尽快解决!
家属原由:
1、既是家中安装漏电开关有效期也是1年,老百姓根本不具备安全安装电路的实
际操作,供电公司一年后没有定期回访用户、做好安全用电宣传、加强老百姓安
全用电意识,
2、电力部门没有尽到最设备、线路和用户安全监管责任,设备老化一直没有及时
更换,设备短缺没有做到从变电器到用户的三级安全保障,如果他们能尽责,既
是家中设备失灵,用户上层线路还有三级安全保障,这样可以更好的保障人民群
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期待解决:作为家属的原告应该起诉谁?起诉是否有利?结果如何?谢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xixink……(江苏-徐州)
提问时间:2011-06-27 0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