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啊,我想请教你一个问题, 我公司一个员工在试用期间在大门(玻璃门)关着的时候。靠上去,,然后导致玻璃门破碎。后来又伤着自己了,导致公司损失了1000多元。现在她要求按工伤处理,还要求给予工伤假。你看是否合理??这个我们应该这样处理??/
本人是做室内装修工作的,日前,在一工地我所雇用的一个临时工除了事故,我们之间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他的眼睛受了伤,在发生事故之后,本人立即将其送往汕头国际眼科中心治疗。目前为止,该工人的所有医药费均由本人支付。对于此事故,主要原因是因为该工人在施工的过程中,操作不当造成的。 我想问的是,关于责任认定方
王某的饭店需要装修,把饭店的布局改变包给我做,我带人过来动工,其中一人不慎腿骨折,请问这个赔偿责任怎么分摊? 人是临时雇用的,我们之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我老婆于2011年4月12日下午在工作时间内机械作业时右手食指自指甲根部挤伤斜行离断,当天进行了手术,现已拔出了固定的钢钉!与厂方商谈赔偿事宜时厂方除手术费医疗费后只肯赔付每天30元的工资,理由是我老婆自己在作业时有失误,我很是疑惑!敬请指教!
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受伤方责任大不能认定工伤。在住院和休养期间应不应该继续发工资
我单位有一职工。下班后发生交通事故、受伤方责任大、国有企业不予认定工伤。在住院和休养期间也停止发工资交养老保险。不知道这个说法是否合理。
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受伤方责任大不能认定工伤。在住院和休养期间应不应该继续发工资
我单位有一职工。下班后发生交通事故、受伤方责任大、国有企业不予认定工伤。在住院和休养期间也停止发工资交养老保险。不知道这个说法是否合理。
下班途中驾驶二轮摩托车摔倒受伤,未报警,没有取得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可以认定工伤吗?
2011年4月14日因加班到晚上8点多才下班,下班途中驾驶二轮摩托车摔倒受伤,发生事故时通知了同事先行送到就近的私人诊所,简单处理后,告知公司后派车转送到医院治疗,上肢肩锁部位骨折多处,医疗费用目前均由公司给予支出,由于是自己摔倒,也无第三人受伤或在场,故未报警,没有取得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可以认定工伤吗?
事情是这样的。去年5月,某建筑公司与一外地包工头张某签订了包括砼、钢筋、搭架等劳务承包合同(包工不包料,只包劳务)。合同规定,发生任何不安全事故责任完全由该包工头承担。该包工头手下一名负责钢筋的小工头从本地找了三个人,说好给4000元,由这三个人负责一楼的钢筋固定(用细扎丝)。其中一个人在工作中往楼上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