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两人几乎闪婚,婚前女方没有存款,房产首付(占总房款的60%)全部为男方所付,但房产证上写的是两人的名字。婚后女方完全不工作,还贷全部是男方出,且女方好逸恶劳,脾气暴躁,不管小孩并对男方父母指骂,请问这种情况下离婚了家庭财产也是要一人一半吗?
两人结婚到现在仅一年时间,是奉子成婚。
房子一直写的是父母两个人名字,但他们离婚了(不属于感情问题或其它问题)。只有我一个孩子,己满18周岁,后来母亲过世,但房子的名字并没有变更。 我想请问:1.孩子能自动继承母亲一方的房屋吗?还是需要什么手续?有遗产税吗? 2.如果父亲再婚,那财产该怎样分配? 请专业人士给予指点。
我是08年5月结的婚,孩子现在刚出生.女方父母由于我家不肯把他们女儿名字写在现在我们所居住的房子的房产证上和我的父母发生矛盾,房子是结婚前买的女方没有出钱,贷款是我和父亲共同还款,产证上有我和我父母的名字.现在小孩被他们带回去并一起带走了出生证.另外家里存折上的名字是我老婆的.请问如果离婚房产,财产及小孩的抚养
夫妻共同财产在以下这种情况下,今后离婚 要怎么做才能进行分割?
正常情况下,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在老家购买二手房,需要过户到夫妻二人的名下。但现由于男方在远方工作不能回家按正常情况办理房产过户,于是由妻子将房产过户到岳父名下,但是实际居住是夫妻二人和儿子。如果今后离婚后,该房产能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吗?如果这样操作的房产在离婚时不能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过户到
律师好! 我在99年离婚的,在2000年11月以我及我儿子的名义申请了套经济房,总价13万,房产证当时未办理,是在2009年11月办理的,房产权证上是我一个人的名字,无共有人。当时首付7万,办理了6万的10年期的贷款,再过一个月贷款还清。 2002年认识一离异男子并举行了婚礼,亲朋好友均参加了婚礼,至今我们二人一直共同生
我于1991年结婚,后公公婆婆因我生了女孩矛盾闹得很激烈,故夫妻双方协议离婚,我考虑到孩子的成长问题,就一直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他经常有桃色新闻,为了孩子能安心读书健康成长我忍了下来,期间未办理复婚手续,20年来我把自己的工资全部都用于孩子的教育和家用,如今孩子刚上大学,今年9月他干脆带着20年来我们所有
夫妻财产协议 双方签了字 不公证 上法庭的话 有效么? 涉诉时 有什么情况是不公证 就没有效力的? 像我这种情况:房产约定了夫妻财产协议 所有权为夫妻一人一半 但产证上只写了老公名字 还没加上我名 如果哪天上了法庭 在判决上 夫妻财产协议公证和不公证 对案件有区别吗?
因性格不合,我与爱人提出离婚。结婚时,公公购买了一套66平方的房子,6年后卖掉,买了现在的150平方的住房(房产证上是夫妻三人所有权)。夫妻两人工资收入悬殊,一方负责买菜(双休日两顿,工作日一顿、水电、座机电话费,另一方负责孩子教育费用、穿着、日用品、人情费、物业管理、家电添置及维修等,积蓄各自保管。请问
夫妻结婚两月分居,由于丈夫隐瞒病情,加上性格不合,女方接受不了,这样的夫妻能离婚吗?如离财产如何分割?能详细说一下吗
婚后父母出资70%购房,产权登记在父母和小夫妻四人名下,另30%为小夫妻双方还贷,离婚时财产如何分割
请教:婚后父母出资70%购房,产权登记在父母和小夫妻四人名下,另30%为小夫妻双方还贷,离婚时财产如何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