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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请问这种情况下的房产如何分割?

请问这种情况下的房产如何分割? 律师好!
我在99年离婚的,在2000年11月以我及我儿子的名义申请了套经济房,总价13万,房产证当时未办理,是在2009年11月办理的,房产权证上是我一个人的名字,无共有人。当时首付7万,办理了6万的10年期的贷款,再过一个月贷款还清。

2002年认识一离异男子并举行了婚礼,亲朋好友均参加了婚礼,至今我们二人一直共同生活,但一直未办理婚姻登记手续。我的房贷一直由出租此房的房租偿还的,再过一个月偿还结束,我儿子也不在我这生活。

请问假如我们要分手,是否要办理离婚手续?他是否有权要求分割我的经济房?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ygsl12……(浙江-台州)
提问时间:2010-09-04 1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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