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某公司劳动合同中的约定,请问是否合理? 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一)合同到期前,甲方或乙方需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按规定需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如乙方未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且未得到公司批准而强行离职,乙方应当赔偿人民币伍万元给甲方。如甲方未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按照劳动法相
工厂为了避免员工将工厂的产品携带出厂,现要求员工下班时均需经过保安用探测器进行搜身后才可以出车间。请问这样做是否合法? 公司可否在合同中约定:员工自愿接受公司合理合法的安全搜身检查。这样做可否避免纠纷的发生?如果不可以的话,应采取什么措施来避免纠纷的发生?
上级现在让我们去别的地方上班,要是不去我们在现在的公司就没有工资发给我们。还有我们和公司鉴定劳动合同可至今都没有发一份给我们,虽然公司给我们缴纳了社保,我们现在想离职,我们要求公司赔偿金合理吗?公司让我们去别的上班未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员工要求领导开具书面通知遭到拒绝这属于违法了是不? 是变更工作地
律师先生好,我和公司签订了培训协议,但培训费用是由我们客户公司支付的,我们公司本身没有支付费用且没法
律师先生好,我和公司签订了培训协议,但培训费用是由我们客户公司支付的,我们公司本身没有支付费用且没法提供发票,那我在协议期限内离职是否还需要赔偿?
本人是做销售,公司是贸易性质.去年9月客户订了批货价值十几万,只交了一万订金.可货到客户迟迟不提货.按公司制度客户货到超过三个月不提货,该销售员要赔货款的30%.因此公司从去年9月扣住提成,只发基本工资.本人于2月开始休产假.公司承诺休完假才一起结算产假工资(以往同事也是回来后一起发放).5月休完产假回到公司正常上班.
我与我丈夫1991年结婚,2007年离婚,前夫得到儿子的抚养权,但儿子一直跟我生活,由我抚养,08年8月2号前夫为自己投了一份保险,在08年9月11号觉得身体不适,去医院第一次查出肝硬化,但这次他并未告知保险公司,2010年4月2号入院,与4月18号死亡,理赔未果,理由是:未如实告知,不予理赔!这时我们知道,病人在4月份入院时告诉大夫他自己
合同未到期,客户提出终止合同时,客户未付我公司提供的技术费咋办?
我们是成都市一家IT外包公司,于10年1月与成都一超市签订电脑维护合同,合同约定季度末支付维护费用,第一季度末我公司向其索要维护费,但该超市以各种理由推脱,直到5月份,我公司上门讨要,该超市提出想终止合同,该超市出具的合同终止协议只字未提1至5月的维护费用,只口头承诺前5个月的维护费用在6月底前结清,这种事该
我是九八年进公司的,当时签订的合同是无固定期,去年我生病,公司给了一年的医疗期,今年到期,公司先是劝我提出解除合同,我没答应。后来公司又要强制性给我解除合同,这种做法合理吗,我该如何去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