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这里面说的工资指的是每月的基本工资?还是正常上班每月的标准工资?是不是加班工资超过基本工资的标准就是合法的?
我单位的法人代表把书的版权卖了,现在我们单位不能继续运作下去面临倒闭,作为职工的我们现在有什么补偿吗? 我工作了半年左右,谢谢
小莉在某商场文具批发专柜做售货员,试用期三天已过,也以正式上班了,没过几天突然被辞退(之前没有收到老板通知),之把那几天的工资给了。因为当是没签劳动合同,所以我想咨询下,能不能向老板索要赔偿金,如果可以的话应该要多少? 谢谢!
如果企业没有与我签订劳动合同,根据新劳动法82条,应赔付劳动者二倍工资,是除了原来已经发的,再给2倍,还是算上已经发的,再给1倍,就是已经每月给我发了3000,赔付时每月再给3000还是6000呢?
1、我的3险1金问题 我是07年7月份与一家公司签的合同,合同期是1年半,08年12月31 好到期,合同到期后我不准备续约了,前些天查询我的保险情况,发现公司只把保险中本人自己应该交的那一部分给交了,公司那一部分都没有交,我们是三险一金,住房公基金也是一样公司只是把我们那一部分给交了! 我对劳动发一点不懂,这是
合同中约定工作满整年发第13个月的薪水,就是满第12个月发双薪,现在工作正好是满一年,本应该在4月份发双薪,但是现在公司再没征求员工本人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决定延迟发放这第13个月的薪水,请问延迟发放是不是也是违反劳动法,员工是否可以不接受这个决定。 如果公司以经济危机为理由,要求晚3个月或更长再发放该部分工
劳动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但是我没态读懂,请专家讲解 我07年8月1日签合同上班的,09年7月20日突然通知公司解散,请问我的经济补偿金该是多少,因为我是8月1
我与今年8月底应聘至嘉兴市秀洲区洪合镇一家民营企业从事仓管员工作,到岗当日就与企业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中有说工资按月给付,9月30号发了8月份4天的工资,9月份工资至今未发放,请问,这种情况算企业拖欠工资吗?公司现在的效益很差,又拖欠工资,我不想再做下去了。如果我以企业拖欠工资为由要求离职结算工资,请问是
我们是国电集团平庄煤业公司企业普通员工不属于特殊岗位,执行的是双休日的工作时间制度,周一至周五每天七个半小时工作时间。领导要周六和周日加班每天也是七个半小时工作时间。我们一个月工资3000多元(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加各种奖金和津贴),可是我们的基本工资200元左右,加班工资是按基本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给。加一个班
我是一家公司的的电工,周一到周日都是八小时,每月休息一天半。月工资加津贴才2000元没有社保。请问我是否可以找公司要回我的加班费以及社保。
我是在深圳一家电子厂工作,上班从8:30-22:30(有时到23:30),每月休息1-2天,忙时,一天也没得休,固定工资2000元,没有任何加班费。想请教各位尊敬的律师,这个问题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吗?劳动部门会给予什么样的处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