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三楼有个大露台,分割赠送给不同单元业主(有使用权无产权),由于我家露台正处在楼与楼之间的伸缩缝,入住五年后发生伸缩缝漏水。物业、楼下、我都找不到漏水原因,据说下雨时漏得厉害。后来沿伸缩缝左右一米多全部防护层和防水层全部扒掉,也找不到原因(虽然分割赠送,但露台是个整体,包括防水也是整体做,所以原因是比较难找)。问题:
1、如果找不到原因,且没有证据证明我破坏了防护、防水层,是否可认定了质量问题;
2、我全部扒掉防护和防水层,重新做了防水,这费用该谁承担?目前是我主动做这事,连拆加重建全部我自己掏钱,物业说已过质保期,由我承担;
3、由于找不到原因,如果我重新做防水还漏水,该如何处理?由于物业说过了房地产商的保质期,物业说无论如何我必须承担全部责任,物业不负责,我必须责任到底;
4、伸缩缝上我建了阳光房和花池,平台无伸缩缝标识,且建时物业未提示,我建花池时未破坏原防护、防水层(我在上面再次做了防水),而且我拆除后未发现因上面建筑造成防护、防水破坏现象。另一单元,上面无建筑,同样发生伸缩缝漏水。如打官司,会否有影响?
5、在上述情况下漏水造成的楼下损失该谁负责?
1、保质期已过合同约定时间
2、漏水原因物业说找不着,前期曾来简单处理,无效后就不管了,而且看来也不愿意找,他们想法无论如何我要负责。
3、像我这种有使用权无产权(合同上写明纳入公共绿化面积)的露台,如果是建筑质量问题(非使用问题)引起的漏水,应由物业还是我来承担维修及对楼下的赔偿责任??
4、如果上面有我加建的花池,如要拆除查找漏水原因,是由我还是物业负责拆除?
你好,我家是商品房的顶楼有个赠送的露天阳台,因下雨漏水,我没有改动过。请问是谁的责任? 物业不管,楼下多次以强硬态度让我维修,我该怎么办?
3号大年初一晚上8点左右,接到物业电话,我家的房子(电业局新小区)刚装修的新房子,漏水了,我和老公10分钟就赶回去了,进屋发现由于在新潮陶瓷大厦欧路莎卫浴买的喷枪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坏了,漏了一屋子的水,我家的地板都泡坏了,当时我只是进行了简单的照相,之后家人在进行清理水,我去新潮找到欧路莎卫浴的代理商,
我是2010年12月31号交的房,2011年5月开始装修,房子露台于15号左右铺完瓷砖,2天前楼下说有渗水现象,今天物业来电话通知的我。我认为这应该是开发商的责任,但开发商说因我以铺砖责任在我,我不怎么明白,所以咨询一下。谢谢!(房子在保修期内)如果出现问题费用应该由谁承担?
急,房子漏水到楼下,找有关法律的用途!,我是租房子的,今天在家洗衣服,水流太急,没有能及时的流出去漫到客厅了,结果客厅的水漏到楼下去了!(当时我不在家,出门去了)房子是房东的,他家就住在楼下,我租的是他家楼上的房子,现在要我做出赔偿,我不知道怎么说!
请问一下,去年我买了清水的二手房,2楼,从我家客厅出去正对面有一个小露台,(我安了地砖的,没漏水)。但是右边那个大露台我没有装修,缝的交接处,下面门面反应有漏水,物管叫我修,但是这边大露台我又没有装修过,他怎么叫我修,太气人的,我该怎么办啊。
我家房子09年12月底交房,这几天,我楼下称洗手间的下水主管道漏水已达几个月,现场观察发现漏水点应该是在他家洗手间下水主管道的棚顶以上,也可能出现在我家主管道的包管范围,我家去年中旬装修以来一直未使用水,当时防水实验没有任何问题,同时水阀保持关闭状态,我家下水管包管位置未发现任何水渍,我个人怀疑是下水管
我家装修,因为内外丝断了导致漏水。6楼以下的都受到了损失,并且电梯间也进水了,但是现在无法断定电梯是否受损,正在等待鉴定。我家漏水大约是在早上的8:00到10点左右。物业在水流了这么长的时间没有发现漏水(水已流到一楼),没有到楼内检查,反倒是在楼外面到外追着想要用电梯运东西的业主,不让他们用电梯。家中没有
小区是08年交付的,现在楼下住户说我家漏水,物业检查后是管道原因,要我承担部分维修费用,我想咨询:管道质保多久?我应该承担责任吗?
租客没关水龙头外出,期间洗衣机接水管与洗衣机连接的地方出现漏水,造成楼下损失,应该谁赔偿?房东有责任吗?有的话责任比例是多少? 洗衣机连接的管子是因为老化在这期间破损后造成的漏水的话,负责楼下损失赔偿的是租户还是房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