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筑
赠送露台漏水责任问题
赠送露台漏水责任问题 我家三楼有个大露台,分割赠送给不同单元业主(有使用权无产权),由于我家露台正处在楼与楼之间的伸缩缝,入住五年后发生伸缩缝漏水。物业、楼下、我都找不到漏水原因,据说下雨时漏得厉害。后来沿伸缩缝左右一米多全部防护层和防水层全部扒掉,也找不到原因(虽然分割赠送,但露台是个整体,包括防水也是整体做,所以原因是比较难找)。问题:
1、如果找不到原因,且没有证据证明我破坏了防护、防水层,是否可认定了质量问题;
2、我全部扒掉防护和防水层,重新做了防水,这费用该谁承担?目前是我主动做这事,连拆加重建全部我自己掏钱,物业说已过质保期,由我承担;
3、由于找不到原因,如果我重新做防水还漏水,该如何处理?由于物业说过了房地产商的保质期,物业说无论如何我必须承担全部责任,物业不负责,我必须责任到底;
4、伸缩缝上我建了阳光房和花池,平台无伸缩缝标识,且建时物业未提示,我建花池时未破坏原防护、防水层(我在上面再次做了防水),而且我拆除后未发现因上面建筑造成防护、防水破坏现象。另一单元,上面无建筑,同样发生伸缩缝漏水。如打官司,会否有影响?
5、在上述情况下漏水造成的楼下损失该谁负责?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hutone(北京-朝阳区)
提问时间:2011-09-09 1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