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单位产假薪水没有给足,也是拖三拉四的.我也不想再回原单位上班了.我休完产假可以不回原单位上班吗?我已经找过一家单位了。那我产假期间领的生活补贴要还给原单位吗? 我的劳动合同是2010年6月底结束。7月份生的宝宝。我上班上到6月底。一直没有休息。我打算产假休完不回原单位,这样也要提前30天交书面通知辞职吗?
我们单位有一名员工,休了三个月的产假,这期间企业给他承担企业应交的保险金额,可是她的产假已经结束了,她还没有回到单位上班,请问,她的保险我们作为单位还该不该给她承担保险费用。她没有离职。
劳动合同期满,但是单位没有通过任何形式告知我是否续订或终止合同,我想咨询以下几点疑问, 第一,我能否继续留在原单位上班?如果我继续上班的话我的劳动报酬是否有法律保障. 第二,单位是否应该给我续订劳动合同? 第三,如果单位不愿与我续订合同,但我不想失去工作,我还能不能继续上班? 第四,如果不与我续签,我失去工作能否
个人不请假,也不去单位上班,单位就没有与个签订合同,因违返公司劳动纪律,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关系,个人上要求尝生活费,就否合法
我在某超市上班(该单位规模挺大)。除了1.1和10.1有加班费外(翻2倍),其他的节假日都没有加班费(例如:每个星期六,日,还有清明等等的)。我那个劳动合同是到2010年12月27日到期的,我是2011年1月5日辞职的,距离现在已经有3个月了。我偶然听同事说起,可以要求该单位补足工作时那些节假日的加班费。所以我想咨询一下
我司一名员工自2010年7月底生产,休满四个半月产假后,称其心脏不适不能上班,之后每三个月交病假诊断证明一张,每张建休均为三个月,至今已交3张,均为同一医院同一大夫开出,病假诊断证明内容几乎一模一样,但诊断证明上又确实盖有该医院公章。 现我司通知该员工上班,被员工拒绝,理由仍为心脏不适,请问专家,现在我司
员工甲试用期内怀孕,单位考虑其是晚婚,其丈夫又是军人,为了不出现意外,让其休息在家,可此员工产假后一直不来上班,原因是没人照顾孩子。这种情况用人单位是否可以视为自动解除合同,或者与其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