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家庭财产纠纷,我和我的叔叔作为原告起诉另一亲属。因我叔叔和我不在一个城市,所以委托我作为他的代理人,他有亲笔签字的委托授权书,并已经交给法庭。 被告为了拖延案件和将水搅浑,却在答辩状上及法庭上声称我的叔叔参与诉讼并非出自本人意愿,是被我所逼迫。 我们已将我叔叔的电话告知法庭,希望法官和我叔叔电话沟通,我手上也有我叔叔就此案给我的书信,但法官还要到千里之外和我叔叔当面确认。面谈我是没问题的,但法官一行人的差旅费用该谁出? 法官没有对我提出费用问题,但我听说这费用是要当事人支付,是这样的吗?是应该由造谣者支付?还是原、被告分摊?
请问在交通事故中,有交强险法院判决应判保险公司赔还是当事人赔?
或者说我应该起诉谁? 那要判的保险公司赔,{这个保险公司是外地的},它要不给的话,强制执行的费用谁来出,是招本地的还是找当地的??? 对方追加了保险公司,意思就是保险公司赔,我不赔!,这样的话法院应该判谁赔,??希望大家帮帮忙,在线等
河南省新乡市中级法院受理原告王合安等111148人诉市发改委一案后,应当依法审理,但是新乡中院却作出(2009)新中行辖字第60号行政裁定书。裁定本案由新乡县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将裁定书送达当事人,而只送达被指定管辖的新乡县法院,因为原告拒不向新乡县法院提交起诉状,新乡县法院便于二00九年十月九日在原告对管辖裁定不
比如:法院要求北京工行协查张某的存款时,发现张某在上海工行也有存款,银行能将张某在上海的存款告诉法院吗?如告诉是否存在侵犯张某的的权益?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2009)豫法行终字第00026号将上诉人列为:“(一审原告)新乡市区管道气用户14848人,”非常错误。因为本案的“行政上诉状”列的是:“上诉人(一审原告)王合安等511148人新乡市燃气用户。”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将上诉人列错的行政裁定,是否有法律效力?
问题1:民事诉讼当事人向法院申请取证,若法院批准取得的证物,是否提供给申请人? 问题2:民事诉讼中,不能自己取证。除了向法院申请,还可以通过什么途径可以取证?
律师向法院申请调查令后是律师进行银行查账还是法官进行银行查账?
我与妻子的离婚案件中在财产分割上存在极大的分歧,为此我想聘请律师向法院申请调查令进行银行查账。我咨询了一些律师,有的说只要法官开具了调查令,那么律师就可以凭借这张调查令到银行查账了,有的说必须法官出面才能到银行查账,律师的作用仅仅是向法院申请调查令,律师是没有权限到银行查账的(即使手持调查令),究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