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在异地公安机关立案的案件是否可以移交到被告人所在地侦查审理
我一亲戚犯有职务侵占罪,原告公司是在成都同时在成都立的案涉案金额为十万零5千元是否可以移交到被告人所在地侦查审理
他的案件是在云南省内发生的
请问一下,缓刑期间离开所在地没有报公安机关申批,现在缓刑已结束,还可以追究责任吗?
请问一下,缓刑期间离开所在地没有报公安机关申批,现在缓刑已结束,还可以追究责任吗? 也就是说再有人到公安机关反映这个问题,也不再有任何责任了?
请问一下,缓刑期间离开所在地没有报公安机关申批,现在缓刑已结束,再有人到公安机关反映这个问题,也不再
请问一下,缓刑期间离开所在地没有报公安机关申批,现在缓刑已结束,如果再有人到公安机关反映这个问题,也不再有任何责任了吗?
我想咨询一下,可以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四十三条对治安案件违法嫌疑人进行异地治安(
我想咨询一下,可以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四十三条对治安案件违法嫌疑人进行异地治安(行政)传唤吗?我说的是治安传唤就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第八十三条规定的,不是刑事传唤,如果不可以是否有别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异地治安(行政)传唤,是否全国所有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都没有建立起来
下面行为是否构成职务侵占?如果构成,如何可以推动公安机关立案?
我公司员工(司机)利用公司配发的加油卡(两张,只配发给同一辆长途车使用,分别为江西省和广东省使用,),在2007年7月至2009年5月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无故加油,记录显示在某日4分钟之内分别在两省同时加油,合计200升。经过检查,从07年至今该辆汽车平均百公里耗油40升,总计超出正常用量27000升,涉及金额14万元
我在外面吃饭,刚买的价值5000元的电话落在餐厅,里面有十分重要的资料。邻桌在我走后迅速将其放进兜里然后转身离开,律师告诉我这可以定性为非法侵占,这样的情况公安机关是否可以立案侦查?而且我有当时餐厅内的监控录像片段,图像比较清晰,这样的情况破案地几率大不大?
我与另外二位朋友被一人诈骗,因为平时和那个人也经常有些业务来往,日常交往中获取了我们对他的信任,2010年12月6日对方以帮我们进货的理由骗取了我们三个人共计一万左右的货款以后,然后手机一直关机,导致无法联系上他本人。据我们得知,他以帮人进货的借口问了还有其它数人,但并未得逞。我们现在只有对方的身份证号码
请问这类案件是属于什么类型案件?黄明硬犯的是什么罪?报案的话公安机关会立案侦查吗?我应该怎么做?
本人姓龙.于2010年11月9日经朋友唐勇介绍去帮一人名叫黄明硬的人测量.后我叫我的两个同学黄金静和曹代仁前去(本人不去)于当日下午唐勇,黄明硬及我的两个同学一同到我住处拿测量设备GPS(价值9.6万元人民币)前去测量.8日后返回.返回后黄明硬就把我的设备拿走了此后一直非法占有了三个多月至今没有归还.我找其沟通其原因是
我被他人故意伤害,导致轻伤。如今派出所已上报公安机关立案,并开始上网通缉疑犯。现在对方家属要求和解,我们之间也达成了和解协议,但派出所却说我们不能撤诉,我们只能对民事责任不予追究,而刑事责任是必须追究的。派出所的说法正确吗?我们真的不能撤诉了吗?如果能撤诉,需要走什么样的程序呢?
构成轻伤害,公安机关不抓人,也没有处理意见,也不给移交检察院,自己去检察院立案,检察院能否给以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