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外生子,在未取男方证据之前,法院是否可以强制执行征集社会抚养费?
我一男同事,简称男方,在慈利一事业单位上班,40多岁已婚,生有两女,其中大女儿已成家,小女儿正在读书! 另一女方,简称女方,在武陵源一诊所打工,30多岁,未婚! 男方与女方于2006年左右开始同居,女方于2008年中怀孕,孕期8个月的时候,双方协商到慈利某正规医院引产,因引产未成功,致使小孩出生,系一女孩!小孩放在女方家抚养。 武陵源计生局得知女方未婚生有一女,上门调查此事,女方向计生局说明情况。 计生局对此事情进行处理,进行一系列的外围取证后(未取得男方当事人的任何直接证据,询问笔录,亲子鉴定等都没做)于今年五月份武际源人民法院对两位当事人下达行政裁定书,征收社会抚养金,基数以男方的基本工资为准,按8倍计算的,其中男方承担136032元,女方承担20280元。 两位当事人未对此行政裁定书做出任何回应。 武陵源计生局于8月份向武陵源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武陵源人民法院予以立案,并于8月23日向两位当事人下达《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受理通知书》 在此,想向律师咨询一下,像这种情况 1、引产未成功,而致使小孩生下来 2、未取得男方当事人的任何直接证据,连男方的询问笔录都没有,更不用说亲子鉴定了。全是女方的询问笔录及各种旁人的笔录证及医院引产时的男方作为亲属的签字。 武陵源计生局下达行政裁定书是否合法? 如果按各种法律条款来判决,男方与女方所承担的法律责任该如何承担?
我有一女儿,患有重度感音神经性耳聋,符合生二胎的条件,去年错过办准生证的时间,因为年龄大了,今年生了二胎,我是不是可以继续办准生证,是否需要交社会抚养费,计生局会如何处理这种情况,我是教师,我老公是农业户口。
法院强制执行结案后还不能偿还全部债务,那么剩余欠款债主是否还可以继续无时限的追讨?
我与2003年2月在建设银行宝山支行贷款23万按揭购买蓝鸟轿车一辆《3年期,首付10万,含沪车牌》。此后由于个人原因无力偿还,于是建设银行宝山支行在2003年8月起诉到宝山法院并申请强制执行,宝山法院执行庭经调查后确认我没有工作和经济收入,无偿还能力,也其他财产,所以决定将我按揭购买的蓝鸟轿车强制执行并通过拍卖后
在我一岁的是很父母就离婚了 父母离婚时 父亲强制要求抚养我 现在我还是未成年 父亲已经不在抚养我 请问我是否可以向法院申述抚养费?
离婚协议写:孩子归女方护养,房产每人一处,孩子的医疗费每人一半,今后孩子的其他一切费用由女方承担直至成人。 请问:如果在今后女方抚养孩子上学有困难,男方是否应该给予支持!
借贷纠纷在法院已经判决生效,但是对方并未按照法院的判决履行还款义务,所以申请了强制执行,但是经过一年法院还是没有执行到款项,现我已向法院提供他有房屋拆迁款可以执行,我是否能追加这一年期间的利息吗?
我是城镇户口,我老公是农村户口,我们生育第二胎在男方所在地征收了社会抚养费,现我管辖的计划生育部门将我告上法院,以征收不到位,强制执行3万元的处罚,请问这种做法合理吗?
法院法院强制执行抚养费会跨省执行吗,跨省怎么能找到被执行人呢,是通过当地法院找还是公司找,找到又怎么处理,法院会将案件移送到当地法院委托执行.当地法院怎么去找被执行人,谢谢 补充:法院会将案件移送到当地法院委托执行.当地法院怎么去找被执行人,谢谢
法院判决原被告共有的两处房产为二人各占一半份额,我们是否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分割断房产
最近我姐起诉分割离婚财产官司,我姐要求双方协商或者竞买两处房产,不要求评估或者拍卖。被告方则一直不成承认诉争房产有我姐的份。 最后法院没有叫我姐与被告协商或者竞买,而称房屋是整体,分割断了影响其价值,就判决我姐姐与她前夫共有的两处房产为二人各占一半份额。这样没有把房产分断对大家都不方便,会在以后的管
被执行人不能按照判决履行赔偿,因此被法院强制拘留了15日,请问,法院还可以再次拘留被执行人吗? 也就是说,只要被执行的人不履行赔偿,法院就可以连续的对他进行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