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购买了一块土地,并办理了国有土地出让,并向政府申请沿街建造了房屋,但未办理房产证。现政府以未办理房产证、容积率超标为由、地下室(低于北面道路路面的房子,但南面看是地面一层)为附属物不计算面积等为由,将700多平米的建筑面积压缩到300平米。政府要征收这300平米的房子,收回国有土地。现在我要求补偿同等面积国有土地及补偿房屋及附属设施重置价,这个要求是否合理?是否有法律予以支持?政府给我的答复是不可能,只有货币补偿和房屋安置。
我家在山西昔阳县城,现在要拆迁了,但我在去年没接到任何拆迁通知的情况下,在原宅基地里加盖了房子,现在县拆迁办不给予平米置换他们合法吗?
成都市新都区木兰镇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标准是按照国家哪个文件执行的?一般民房是怎么补偿的,选择房屋产权调换是不是指房屋拆迁后补偿原房屋产权同样面积的住房?
贵州省长顺县城南新区休闲一条街,在2010年10月由贵阳某拍卖公司以长顺有史以来的最高价(2800---4900元\每平米)卖给竞买者,并已通过司法局公证,所有费用已交清(拍卖费、土地交易税、土地出让金、建筑设计费等),但至今县政府尚未交土地,也未按承诺书平整土地和清理土地上的附属物(高压杆、通信杆、临时建筑),建设
全村都是非农户口,现在整个村子要征收了,但村上已我们是外嫁女为由取消安置补偿资格(户口从未变动过,一直在娘家),这合理吗?国家是否有相关的文件依据?
征集国有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熟化投资人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关系
请问:济南市政府还未履行任何法定的征收程序,没有公众的参与,没有进行维稳评估,没有确定征收范围,没有做出征收决定。济南市国土局就公布了济南市公开征集国有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熟化投资人公告(济国土资告字[2011]23号)是否违反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