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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出让土地征收
国有出让土地征收 我家购买了一块土地,并办理了国有土地出让,并向政府申请沿街建造了房屋,但未办理房产证。现政府以未办理房产证、容积率超标为由、地下室(低于北面道路路面的房子,但南面看是地面一层)为附属物不计算面积等为由,将700多平米的建筑面积压缩到300平米。政府要征收这300平米的房子,收回国有土地。现在我要求补偿同等面积国有土地及补偿房屋及附属设施重置价,这个要求是否合理?是否有法律予以支持?政府给我的答复是不可能,只有货币补偿和房屋安置。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664634(浙江)
提问时间:2011-08-31 2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