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国有出让土地征收

国有出让土地征收 我家购买了一块土地,并办理了国有土地出让,并向政府申请沿街建造了房屋,但未办理房产证。现政府以未办理房产证、容积率超标为由、地下室(低于北面道路路面的房子,但南面看是地面一层)为附属物不计算面积等为由,将700多平米的建筑面积压缩到300平米。政府要征收这300平米的房子,收回国有土地。现在我要求补偿同等面积国有土地及补偿房屋及附属设施重置价,这个要求是否合理?是否有法律予以支持?政府给我的答复是不可能,只有货币补偿和房屋安置。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664634(浙江)
提问时间:2011-08-31 22:20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