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我老公分了套福利房(小房换大),因当年贷款买了其他的房子,手头紧,就由前妻的姐姐出资(那时我老公和前妻已经离婚),以我老公的名义跟房产公司签了购房合同,房证是我老公的名字(但一直放在对方手上,因当年的房款一直还没有返还)。对方一直住在该房屋,现在对方要求我老公协助过户,我们该怎么处理?当年所交的房款只是小房换大的差价。
2001年我老公分了套福利房(小房换大),因当年贷款买了其他的房子,手头紧,就由前妻的姐姐出资4万(那时我老公和前妻已经离婚),以我老公的名义跟房产公司签了购房合同,房证是我老公的名字(但一直放在对方手上,因当年的房款一直还没有返还)。对方一直住在该房屋,现在对方要求我老公协助过户,说当年的钱是他们出的,房子就是他们买的,房证也在他们那,当年就是卖给他们的。我们该怎么收回该房屋?当年所交的4万房款只是小房换大的差价。该补偿他们多少?
6年前我家向同集体的邻居借了一间宅基地指标,我家在村里投标并建房入住至今。因为他家经济条件不好,老房子拆了9条也没能力建房,一直租村里别人的房子住,因为有亲戚关系,我妈当时就跟他口头协定,等以后他有能力建房了我家再还他一间宅基地指标,我家的老房子借给他家住(从我家新房建好至今也有6年),没有任何书面协议
建设用地使用证错发 辽宁-葫芦岛 08-22 11:53 悬赏 0 发布者:刘锁 给我留言 回答:(0) 剩余时间: 14天23小时我家前院是,(吴光忱居东)2.5间(吴光泼居西)2.5间的宅院,因此五间房持有两个建设用地使用证。 91年发放建设用地使用证时,吴光泼是大队会计,是他自己所填写的使用证填写卡,而使用人也是他自己,他私下
建设用地使用证错发 辽宁-葫芦岛 08-22 11:53 悬赏 0 发布者:刘锁 给我留言 回答:(0) 剩余时间: 14天23小时我家前院是,(吴光忱居东)2.5间(吴光泼居西)2.5间的宅院,因此五间房持有两个建设用地使用证。 91年发放建设用地使用证时,吴光泼是大队会计,是他自己所填写的使用证填写卡,而使用人也是他自己,他私下
女方于2007年借款买房,至今房产证还没办下来。男方于2009年将女方买房的欠款绝大部分还清,并口头承诺房子属于两个人的,随时可以办理加名。之后双方登记结婚。婚后在查询房屋无法近期取得房产证的情况下,女方不同意以公证或其它书面形式确定房产共有之事。请问男方是否可以起诉女方确认房屋产权?或采用其它方式维权!(
当事人得母亲跟本人生活了二十年,其他的子女很少管她,几乎她有什么事都找本人的,现由于动迁了,本人的二姐要把母亲接走说你们都上班,没时间照顾我有时间照顾,我们就同意了,后来本人的二姐抄本人要动迁费,说是妈住在我家的事的生活费,就抄 本人要了,本人的哥哥没要。现在说动迁的房子有妈的一半,房照事本人的名字
房屋买方与卖方签署居间协议:具体为2011年10月7日前签房屋买卖合同,签署买卖合同当天支付购房首笔款项35万元整。买方向卖方在居间协议签订当日缴纳定金2万。 根据居间协议,2011年8月20日卖方在获得房屋产证后,向中介公司提出签订买卖合同,中介公司联系买方,买方以房款首付暂无法支付拒绝签署买卖合同。8月26日买方
我外婆有5个子女,2男3女。96年之前是与其2个儿子同住在徐汇区一个老房子里,后老房子动迁。动迁时2个儿子谁都不愿意接受外婆与外婆同住,于是我母亲即外婆的二女儿接收了她并且一同分到了一套房子(当时我母亲与我的户口都在老房子里,所以按户口按份额我们一同分得了一套),房主的名字是我外婆。十几年以来外婆一直是我
1.婚前买房,结婚时增加自己的名字上去可以吗?以什么方式增加?要不要交税?增加上去是不是就代表,房子属于我们的共同财产?2.如果名字增加上去,以后在卖的话,卖的那部分房款是不是要交什么赠予税?3.男友首付30%按揭买房,房产证登记他的名字,婚后一起还房贷,离婚了,我可以分到钱吗?怎么分?4.如果婚前财产公证,
婚后购买房产,产权登记人是我和我爱人,还有贷款未还清,现想放弃我的那一半产权,具体应该如何操作。去过公证处,说是有贷款不让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