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属于第三方派遣员工在一外企工作,现在外企大面积裁人,停止给我派工,我与所挂公司是一年一签和同,合同未到期,而且我现在怀孕了,我所挂公司应该不能裁掉我吧?是否应该继续按原工资的水平给我发放2年呢?如果这个公司非让我他那上班,但是工资水平大幅下降,这个是否是合法呢?如果我不去的话,他是否还应该给我发工资呢?
我们公司是**(中国)第二分公司,没有独立的法人,今年1月的时候公司宣布关闭,我在1月19日跟公司签署了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关系维持到2009年4月30日,现在目前我还是在职的,在2009年2月初我发现我已经怀孕了,现在问题如下: 1. 因为我怀孕了,是否我签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就无效了?他们是否可以4月30日把我赶走? 2.现在公
各位律师:好! 我怀孕一个多月,先兆流产请整月病假2个月。 关于病假期间工资如何发放,公司领导是这样说的:按成都市最低工资标准650来计算,再扣除社保(约400左右)。 我现在月工资2500,但公司以最低工资标准来扣款,这种方式合法吗?应该是如何计算的?
我在南京工作,签的合同是第三方的,公司是上海的某外企公司。我的工资构成包括底薪2000元+400元报表奖+奖金。合同和派遣协议书没有明确注明病假期间工资要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合同虽然写执行所在政府每年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但派遣协议书写的月基本工资是2000元/月,且注明不按照合同上约定的工资标准执行。我想请
专家您好!在我们公司的制度中,基本工资含固定公司和浮动公司,浮动工资是每月打分决定发放比例的。那么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女职工怀孕期间不得降低其基本公司。那么在我们公司制度中的理解是否是在怀孕期间浮动工资不能评为0分?是否应该和公司其他员工一样打分决定?否则可以要求公司补发浮动部分工资?
您好! 我现在怀孕5个月,公司总部地址在威海,我所在的分公司是长春分公司,并且合同所签的工作地点为长春,现在公司要求集体搬迁至威海,我因怀孕在身无法搬迁。 请问这种情况下我是否可以拒绝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公司同意给出一定的经济补偿来解除合同,我应该如何索取赔偿,是应该赔偿从现在到生完孩子这些月份的工资
我在工伤治疗期间.我们厂说只发最低工资1320给我 其他的奖金都没有 我工伤前的工资是3300左右的 底薪1320 技术补贴1100的 现在他只说发最低工资 不是工伤管理条例按原工资不变的吗
有件事情想咨询一下您。我父亲在单位上班开车期间突发心脏病,不构成工伤,在家休息两个月痊愈,病休期间的的工资该如何给我父亲。单位的工资分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是否两部分应该都给?谢谢
2011年6月中旬发现怀孕,医生检查后发现胎儿偏小通知需在家休养,所以请病假,一开始是半个月请,到7月后一个月请,8月因身体原因无法及时去医院开病假证明,所以病假证明晚了一个星期到公司,但公司把8月1日至8日按旷工处理,并通知我去公司办理离职手续,还有公司每月15日发工资,但至今7月工资未发给我,已证实其他人工
我因由习惯性流产史,5月份怀孕, 6月份开始请假2个月,去年县卫生系统考试,成为了财政工资,试用期一年满了。 请问,我请假这2个月的财政工资医院有权利扣除么? 谢谢了 如果扣除,那扣除的标准是多少,比如单位可以自行扣除财政播发的工资的百分之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