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1日入职至今2011年8月31日的,签订了一年个劳动合同,但是半年没有买社保,无故被辞退,请问有什么补偿
您好,我在地税部门已经工作十年,但08年才签的合同,本来应该签到今年年底,但是,但在没有我同意的情况下就在六月单方面解除合同,请问,我现在能得到什么样的补偿?另外就是,08的之前的又怎么算呢,他们算的话,只算08年之后,请问是否正确呢?
在公司工作了快三个月,现在公司突然向我口头请辞,而且通知到离职只有5天时间,原因是现在公司经营成本不需要这么多人,当初也没签订劳动合同,我该如何维权? 如果要请劳动仲裁协商,什么才具有有效的证明? 辞退证明可以吗? 因为我到目前为止还没有有力的举证, 公司发工资都是給工资袋, 我的签名都在公司手里, 拿不到. 也没有签
公司今天无故辞退,今天已签解聘通知,被要求再上一个月班。。。
今天被公司通知去签署解聘通知,解聘通知上是说为了公司的项目进展及人员岗位配置要求等。于2011年8月16号解除劳动合同。被告知,继续上一个月班。即到9月16号,请问,补偿该如何算???
公司昨天打电话让我不要上班了。说我们给客人短斤少两了,,还说他们有神秘顾客买东西少了5角钱,让我明天去办离职。昨天我想不通,关了店门想回家去,可我们区域经理要我把手续都办掉。还拿了一个离职报告表签字。我们没签。另外我还把今天去公司也没人理我们我们就去了徐汇区劳动局,谁知他把我们的名字报给电话离得人,
2010年12月我进入私立学校工作,试用一个月有工资,寒假没发工资,2011年3月我正式入职,但单位一直拖到五月份才和我签订合同,时间是试用期从2010年12月-2011年5月,我在学校工作到7月,放暑假了,8月26号教师报到,24号我突然接到学校电话说通知我被辞退了,当我去学校办理离职时,人事部的说没有什么交接的就可以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