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法院的裁定书,可以对土地进行过户吗? 2007年法院委托拍卖行,对一土地及地上建筑物进行拍卖.法院裁定书上明确说明请买方去房管局及土地管理局办理过户手续,直到现在,房产已过户到我名下,土地去过不了户,国土局的理由是,法院的裁定不合法,不予办理.到底谁对谁错?买方该怎么办?
从此份《执行裁定书》看,你认为法院可以拒绝破产申请债权人不向企业法人发出通知书吗
债权人原是企业法人的职工,但已通过仲裁解除劳动合同并经法院裁定仲裁发生了法律效力。。。。 为此,法院可以:不向债权人申请的企业法人发出:债权人申请破产的通知书吗,请注意了,〈〈执行裁定书〉〉里说明了尚末执行到:几仟元?破产的界限就是: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认为可以,因为已经强制执行一年多
我家住唐山地区的农村里,我们结婚前,公婆在本村给我和老公买了别人家的一处旧房给我们两口子住,卖家也是本村户口,当时只有我公婆和卖家订立了一份买卖文书,双方签字了,还有一位村委会的干部作为证明人,也签字了,集体土地使用证就给我们了,可是到现在集体土地使用证上还是人家卖家的名字,我想问一下,像我们农村这
高品房质量纠纷案级鉴定立案三年多来,由于省级鉴定报告中存在严重的缺项和漏鉴,原告依据事实和相关法律多次向法庭提出重新鉴定和完善鉴定报告的请求,可法院不采纳,而后指定被告支付鉴定费,强行对涉案房进行一系列的鉴定和评估,想了却此案,请教各位:法院能这么做吗?合法吗?
父亲(母亲部分已处理)的遗产是否可以根据情况分成几份来进行起诉请求法院截决?
因为家庭子女协商不成,父亲的丧葬费,抚恤金,生活补贴,补发工资等一直〔父亲去世已半年多,母亲十多年前早已去世了〕无法从父亲单位〈学校〉领取,现在单位同意继续保管,但是,如果发生遗失或失窃一切责任由子女承担。现在没有办法,作为一方子女我也只好签了字表示同意,请问好心律师,因为父亲的这笔财产无法保障安全,所以我是
父亲(母亲部分已处理)的遗产是否可以根据情况分成几份来进行起诉请求法院截决?
因为家庭子女协商不成,父亲的丧葬费,抚恤金,生活补贴,补发工资等一直〔父亲去世已半年多,母亲十多年前早已去世了〕无法从父亲单位〈学校〉领取,现在单位同意继续保管,但是,如果发生遗失或失窃一切责任由子女承担。现在没有办法,作为一方子女我也只好签了字表示同意,请问好心律师,因为父亲的这笔财产无法保障安全,所以我是
你好: 我想咨询一下一份资产损失评估报告失去了委托人是否还可以做为法院判决依据?由于此评估报告属民事纠纷委托人是公安局出具的委托人,现经行政复议之后,公安部门主动做出了《资产评估委托方承诺函无效的决定》书。不过现在损失的物品现在已经处理完毕,无法再进行评估。而现在的评估报告又失去了委托人,那这份
房屋买卖合同,买方没有贷好尾款,仲裁是否可以只裁定卖方过户。
房屋买卖居间合同签订后,买方付了首付款后,长达4年多时间杳无音信,且一直没有办理合同约定商贷尾款,却恶人告状仲裁要求卖方过户。而仲裁的裁定书在通篇XXX法律条款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的情况下,只裁定卖方过户没有提及买方交付尾款事宜,是否违背法律公平原则。 买方等卖方撤销仲裁期间,已起诉一中院强制
我想购买的这套房子,卖方只有土地使用证,并且在土地上面建盖了房子。请问,我能否进行土地使用证的过户,土地使用证的过户以后我再办理房产证,能否办理?我如果想买的话,我应当做些什么工作?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