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家在十几年前跟别人买了一幢房子,当时,也没有签什么买卖合同,就是坐在一起谈妥价钱就一手交钱,一手交产权证,房主把产权证的本子交给我们,我们家把钱给他们,之后就再也没有来往了,也没有去办理什么过户手续、产权变更登记什么的,请问,这样子我们家对该房产是只享有使用权吗?我们有所有权吗?有什么后果呢?我们要是想把房子再拿去卖掉,能卖得掉吗?或者是有权利拿去抵押吗?有一系列的处分权吗?现在房主也失去联系根本没法找了,我们该怎么办呢?
律师你好,请一定要回答啊.我现在官司缠身,核心问题:有三套房子,前年我去 房管局查过,户主都是我的名字.但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都在别人手里拿着.前 几个月时他又把我户口本骗过去了.现在我又收到法院的传票.是以"房屋财产的私有权'来起诉我的.我马上去房管局去查,(是设的便民服务窗口)结果现在 说我没有房产权编号,我又提
我们家是农村的,想在院子里扩建几间平房,请问需要变更房屋所有权证吗,如果需要的话,是在建房前办理还是
我们家是农村的,想在院子里扩建几间平房,请问需要变更房屋所有权证吗,如果需要的话,是在建房前办理还是在建房后办理,需要哪些手续和准备资料
我家面临拆迁2年后可分得几套房子,现在房子是我母亲的名 我有老婆有孩子,请问我该怎么处理2年后房子户主是我,但我老婆又不能分到,因为涉及到离婚夫妻共同财产问题。记得是老婆不能分。 是不是到公证处公证一个证明之类的啊
您好; 我爱人家因四男四女8个子妹,由于双亲去世后,1991年兄弟子妹商量并签定协议,但没有公证,暂过户到我爱人名下,1996年我们分得了单位旧房一套,1999年我们以拆迁户和无房户在单位集资签定购房协议。待子妹陆续搬入单位后,2000年该房屋由我爱人代表8个子妹,无偿赠给没有工作的妹妹,后因房屋即将倒塌,妹妹之子
我们是广西桂平市西山村18队,这是200多年的自然村庄。现有50多户合法村民,210多人,其中壮族占三分之二。 2010年7月1日,这是喜庆的日子,但对我们村民来说,是祸从天降,一夜之间每家每户门前都写上大大的“拆”字,这是桂平市西山风景区拆迁队干的“好事”。 根据征地、拆迁政策,被征地农民有知情权,但到目前为止大
婚前男方父亲去世,婚后我们出资买了其父的拆迁房,因我们属于单位子女,但男方将房屋名仍写为父亲名,切签
婚前其父已去世,我们婚后其父的房拆迁,我们出资购买,属于单位职工子女可安置条件,但他将够房人仍写其父亲名,并伪造其父签名,现我们要离婚,他说房子是他父亲的,和我无关,此房的房产证还未办下来,结婚7年了,我如何主张自己的权利要房子和孩子一起住?
家里分家了,有两所房子,父母把两所房子都给了我,我也相应的给了大哥钱,但是红本写的是大哥的名字,如果拆迁拆迁款是不是打到我大哥的账户,没有我的?
在城市拆迁的房屋评估当中,其中有一被拆迁户的评估报告中写到:“***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商业门市和住房面积以**市**房产测绘工程有限公司出具的《**省房屋测绘报告》(房产实测(2008)第00004号)为依据。请问10多年没有《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能在10多年后进行测绘嘛?这个测绘报告能代替《房屋所有权证》进行评估吗
他一年多没有回家,也不给我和孩子生活费。因为我们在古城村住,房屋是平房,当时结婚的时候说的是弟兄两个
他一年多没有回家,也不给我和孩子生活费。因为我们在古城村住,房屋是平房,当时结婚的时候说的是弟兄两个一人两间平房,只因我这个人比较好说话也容易相信人,所以一直也没要房。现在离婚我想哪怕是一间我也得要,房本在我公公哪里,我现在要人家不承认,也不给。我就是想问下这个能不能要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