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独生女(未婚),父亲已去世,房产表示由我继承。 如果过户后的房产证我和我母亲联名。按照我的理解就是我直接继承了我父亲的那50%的房产,而我母亲的那50%的房产不发生改变。是这样的吗? 那如果按照这样去办理,那么是否就是只收取我继承父亲的那50%房产的继承公证费用,也就是房产评估总价50%的2%的公证费 我母亲的那50%的房产不发生改变,是否意味着不需要办理无偿赠与公证,免除了无偿赠与公证费用以及3%的契税? 那么将来我母亲百年之后是否需要再次办理过户等一系列繁琐的手续?是否还会产生其他更多的收费,例如继承什么的所要缴纳的税收?
我爷爷奶奶有一套100多平米的房,于97年前因叔叔要结婚,在没有征询另4个子女的意见下全部过户给我叔叔,后其他子女知道后,一直提出要公平分配,但至令尚未果.此期间,子女间发生过争吵还打过架,后叔叔婶婶没有尽到赡养的义务,并一年到头基本上没有去看望老人,爷爷奶奶有病基本上是另外4个子女在承担.爷爷奶奶现在也很后悔当初的
我有套小红本的房子,但是名字是我母亲的,为保证以后没有纠纷(我兄弟较多)我母亲准备出一个证明,内容是证明房子是我的,但是不知道怎么写才有法律效应。您能给我出示一个范本,谢谢!!! 另,如果若干年后我母亲又反悔了,将房子给予了别人,这个证明还有用么?? 还有就是这个小红本是我们村委会自己制定的,
现在父亲于两年前去世,留下一间私产房,没有留下遗嘱,现在想改为我妈的名字,我们三个人均有意愿放弃继承,请问我们去办理此手续时需要花费多少钱?我们办理时需要带什么证明?我们主要是看花费是否值得,因为我妈已经70多岁了,我们不想将钱花在手续费上太多,请您们在百忙之中帮助解答,谢谢! 我们三个人是指我们共兄
我有一个舅舅前年过世了,在过世前他和他妻子已经离婚了,财产也分配过了,有两套房产分给对方了一套。自己有一个儿子。 现在有两个问题想咨询一下,第一,这个房子应该属于儿子的吧?和我舅舅前妻没关系了吧 第二,我舅舅的户口本上的名字和身份证上的名字有一个字不同,需要怎么去办理过户呢?
拆迁的安置房,根据当地的政策,人头换平方,我妈享有40平方,我享有40平方,独生子女照顾40平方,现在由于政府没有给出房产证,到房管局查询,户主现在是我外婆的名字,我现在已经成年.请问我外婆或者我妈要进行房屋交易是否需要经过我的同意?
各位专家,你们好,我有个问题想咨询一下。 今年我附近有熟人要卖房,正好我们需要,就和她联系,确定要买下来,已经交了40000元押金,让她不要卖给别人,等我向其他人说起这个事的时候,特别是说起这个房产的年限变更的时候,全部都是说房产年限是按老房产证的年限为准,老房产上写的是40年,这房子是在96年政府出让的
我的是拍卖的房子,可是距成交日期已二个多月了,还没有通知过户,并且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过户,只说等通知。请问这个只能拍卖方说了算吗?有没有相关法律规定必须在多少个工作日内办理完过户手续。谢谢
我朋友1998年以他爷爷名义买了一套房产,一直未过户。去年爷爷去世,之前留有遗嘱房子归他。现在他想将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是通过公证好,还是到法院起诉。谢谢
陈晓云律师您好;请咨询关于我爸在世时于1986年7月31日与我叔叔签订的”立合同据“一份,在2002年6月4日经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判决无法律效力。{在立合同据时我爸不知道现住房产是在1951年土地改革时国家分给我爸,还有一处房产分给我太祖母、爷爷、奶奶、叔叔、姑姑,后来法院判决无效才知道,我的太祖母、爷爷、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