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农村宅基地动迁,土地证爷爷名字,但爷爷在90年代已去世,此后户主变更为奶奶,但土地证名字没改。爷爷奶奶共有四个儿子。老大,老二,老四均在2006-2007动迁,老三在80年代顶替爷爷工作,所以户口早就迁出,并且不在房子中居住。2010年,老屋动迁,老三突然成为安置对象,奶奶也是。动迁协议被分成两张,一张安置对象是奶奶,另一张是老三和奶奶。奶奶单独那张写着57平方,下面签字是奶奶。老三那张写着140平方,下面签字是老三代奶奶,奶奶在下面按了个手印。一共197个平方。现在老三给奶奶拿了一套50个平方房子后,扬言剩余将近150个平方都是属于他的,同时还有对应的过度费,动迁组也说,是老三的。请问从专业角度看,究竟权益人是谁,奶奶现在想追讨,但是动迁组说,已经是老三代奶奶,所以奶奶是已经放弃权益 备注除了一套50平现房,其余平方还未兑现,还是期房
我父亲作为承租人从动迁组那里拿到了动迁安置费。但是没有分给我(动迁时我的户口在里面的)。也没有告诉我是否有我的份。我想问一下,现在我没有工作所以没钱打官司。那么,这个有没有诉讼时效限制?(会过期吗)。如果会过期,我应该怎样延长诉讼时效
2010年私房动迁,土地证名字爷爷的,但当时爷爷已去世十几年。实际居住人是奶奶,由于奶奶不识字,于是动迁时找了一个叔叔去签字。叔叔不住那边,户口也不在,不知道为何成了安置对象。在拆迁时,动迁协议签名是,叔叔代奶奶,一共有200平方和60万现金。在2010年叔叔帮奶奶拿了一套50平方现房之后,就声称剩下所有的钱和平
律师您好,麻烦再请教一个问题。房屋是历史遗留问题没有房产证,房屋内有2个人户口,一个是先生一百多岁姥姥的户口(户主),一个是先生妹妹的户口,现在先生替姥姥办理房子折迁的一切事情,请问应该怎么办理手续?并且具有法律效益?让妹妹心服口服。
所在地上海。本人父母是再婚夫妻,婚龄近二十年。现在继父有一套房屋动迁。里面有继父,他女儿和外孙女三个人的户口。我母亲不是上海户口但是有长期居住证,按政策可以迁入户口,但是继父女儿坚决反对。现在的问题是:我母亲是否能享有动迁利益?如果说动迁组认为居住证无效。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是否意味我母亲就无权享受
律师老师好!我是露香园地块的动迁户,2004年我妈妈的户口迁入该被动迁的房屋内,(当时口头约定:如遇动迁俩老只享受居住),所以没有实际居住过.2012年露香园地块的房屋动迁方案是数砖头.分得了2套房屋,一套是我一家三口家住,一套给二老居住,,(2套房屋都登记在我的名下)。现在我老爸说我联合动迁组合谋侵犯了我妈的动
请问承租人【户主】在动迁征收决定公告之前去世,在动迁所得利益他有份吗?
请问承租人【户主】在动迁征收决定公告之前去世,在动迁所得利益份额是一样的吗?和同住人享受同样的利益吗?
一家人房屋动迁 家庭成员:老人A(户主)、儿女B C D E F 在这套房里的户口有:老人A+(B+B的妻子儿子媳妇孙子,共5人)+(C和C的妻子女儿,共3人)+(D和D的妻子女儿,共3人)。E F是女儿没有户口在内 C和D几年前接受过福利分房并且已经不住在该房内,现在房子动迁了,有几个问题: 1.C和D是否有分配资格或者补贴? 2
动迁组和承租人谈 请问怎么拿到我自己的一份利益 承租人给一套
动迁组和承租人谈 请问怎么拿到我自己的一份利益 承租人给一套房子写我 老公 和儿子名字 但我不想要房子想拿钱有办法吗
上海私房动迁继承利益。现有土地使用证有30平米,该证持有人是A。 20年前AB两兄弟对30平米的私有土地进行公证,分为甲乙两户,A甲户占14平米,B乙户占16平米。2009年A过世,现土地使用证上有且仅有B的名字。现面临拆迁甲户内没有户口(A的子女和配偶的户口在本次动迁地块的另一栋房产内),乙户内有三个户口。 问题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