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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纠纷

动迁利益归属

动迁利益归属 上海农村宅基地动迁,土地证爷爷名字,但爷爷在90年代已去世,此后户主变更为奶奶,但土地证名字没改。爷爷奶奶共有四个儿子。老大,老二,老四均在2006-2007动迁,老三在80年代顶替爷爷工作,所以户口早就迁出,并且不在房子中居住。2010年,老屋动迁,老三突然成为安置对象,奶奶也是。动迁协议被分成两张,一张安置对象是奶奶,另一张是老三和奶奶。奶奶单独那张写着57平方,下面签字是奶奶。老三那张写着140平方,下面签字是老三代奶奶,奶奶在下面按了个手印。一共197个平方。现在老三给奶奶拿了一套50个平方房子后,扬言剩余将近150个平方都是属于他的,同时还有对应的过度费,动迁组也说,是老三的。请问从专业角度看,究竟权益人是谁,奶奶现在想追讨,但是动迁组说,已经是老三代奶奶,所以奶奶是已经放弃权益   备注除了一套50平现房,其余平方还未兑现,还是期房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gaofen……(上海)
提问时间:2016-01-13 1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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