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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

上海私房动迁继承利益

上海私房动迁继承利益 上海私房动迁继承利益。现有土地使用证有30平米,该证持有人是A。
20年前AB两兄弟对30平米的私有土地进行公证,分为甲乙两户,A甲户占14平米,B乙户占16平米。2009年A过世,现土地使用证上有且仅有B的名字。现面临拆迁甲户内没有户口(A的子女和配偶的户口在本次动迁地块的另一栋房产内),乙户内有三个户口。

问题
1.甲户可否获得14/30的房屋动迁补偿款?
2.如果土地使用证上本来有AB兄弟两个的名字的话,A的子女配偶是否继承获得整个动迁利益(房屋补偿款+户口安置费等)的一半利益。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雾霾快走开(上海-虹口区)
提问时间:2015-12-16 09:51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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