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公公留给婆婆的 名字写的也是婆婆的每次交租也是婆婆的 但由于婆婆移居香港的原因把户口迁往了香港 然而当时为了想保留翻这间公房可以继续居住以及当时心软就比左公公前妻已身故儿子的老婆居住及管理水电(无交房租) 也随同户口一同迁入 当时婆婆曾想过要其女儿成人后便让她们离去但迟迟都未有机会办理 现在母亲(由于婚姻已迁出跟随父户口)回去居住进行装修翻新 但现在那对母女想方设法要赶我地走 婆婆回来也赶她不走 现在苦无良策 她女儿月入5000而女婿则月入8000相比之下我们月收入也比距低 如何能从法律途径得到解决呢? 是否需要我们赔偿 或许拆迁的话是否只有她可以有赔而喔地理亏?要如何争取属于我方利益呢?
请教律师:您们好! 我现住在我父亲遗留下的一套公房里(该房子目前已经由我父亲原单位移向政府房管部门)。二十多年前,父亲搬走后,该房子就一直由我居住,并一直由我以我父亲的名义缴纳租金。到现在为止,我在该房子已经居住二十多年了。父亲去世后。我的几个兄弟以该房子的原租户名是我父亲因此几个兄弟都有份为名,想
我的姥爷在世的时候在北京某高等院校工作,去世多年,1994年我的姥姥去世。现在房子被我的三舅和儿子住着,十几年来经多次调解无效,去年底提交地方法院,今年又上诉到中级人民法院,都判决要维持现有状况。 具体情况是这样: 一、从法律角度来讲,我母亲户口在这所住房。房屋产权所有人方:此院校住房管理科只承认和我母
我有套公房,名字是我公公的,我3口之家的户口都在其名下。她现在未经我同意把房子出租给人家,我有权要回我的居住权吗?或者房租能平分吗?
我有套公房,名字是我公公的,我3口之家的户口都在其名下。她现在未经我同意把房子出租给人家,我有权要回我的居住权吗?或者房租能平分吗?
本人父亲属于企业单位的职工(本人和父亲同单位),母亲是属于合作企业的职工,53年的时候单位分给父亲一套住房。父亲在96年去世(无遗嘱),母亲因不是本单位的职工,单位就把这套住房转租给我本人,本人承担该住房的租金和水电气等费用(承租人为本人)。母亲在2005年去世(无遗嘱),现在今年单位拆迁该房,本人全额购买
一套公房,即教师公寓公房,当时分配房子时候甲教师 出资7000,对于学校不交租金,甲教师也不向学校要求利息。学校将住房使用权交付甲教师,并留下“借资”字据。之后,甲教师在校外购置一套房子,于是将校内的公房与校内乙教师协商如下:乙教师交付7000元给甲教师,甲教师将原学校出具字据与住房钥匙交付乙教师。现甲教师
一套公房,即教师公寓公房,当时分配房子时候甲教师 ,问题补充:出资7000,对于学校不交租金,甲教师也不向学校要求利息。学校将住房使用权交付甲教师,并留下“借资”字据。之后,甲教师在校外购置一套房子,于是将校内的公房与校内乙教师协商如下:乙教师交付7000元给甲教师,甲教师将原学校出具字据与住房钥匙交付乙教
我家有一套公房(我和爸妈3个人居住了二十几年,实际面积50平方米左右)准备办理售后产权,因为我已结婚,爸妈想把房产权留给我一人,是不是要在办理房产权的同时再办理一份赠予合同?以后因此产生的过户及公证这类的费用有多少?会不会有遗产税呢? 有没有更好的办法解决这一问题呢?
我爷爷有三个孩子,我爸爸,姑姑和叔叔。有一套租赁公房,为两居室,分别由我爸爸和叔叔居住,承租人为我爷爷。 1987年原户口本分为两本,分别是我爸爸一本(三个户口,爸爸、妈妈和我),叔叔另一本(四个户口,叔叔、婶婶、以及他们的女儿和爷爷)。姑姑是插队去了外地,在当地落户结婚。1992年姑姑的女儿作为知青回沪,
各位律师好~96年的时候拿到租用居住公房凭证,承租人是我爷爷的名字,户口是爷爷和我两个人,爷爷是户主,父亲03年的时候将户口牵进来,爷爷仍是户主,然后在去年9月份的时候,爷爷同意将其过户给我父亲,然后也去相关机关办理了过户手续,自2010年10月起,父亲就变成了这套租用公房的承租人,户口上父亲也成了户主。没想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