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前院是,(吴光忱居东)2.5间(吴光泼居西)2.5间的宅院,因此五间房持有两个建设用地使用证。 91年发放建设用地使用证时,吴光泼是大队会计,是他自己所填写的使用证填写卡,而使用人也是他自己,他私下把自己使用证上多填了1米。 吴光忱(居东)的建设用地使用证上记载,东至地基外1米,(正好到东院墙外皮)。 而吴光忱早在十年前去世,该2.5间由三次子吴志学继承。吴光泼也在五年前去世,他的2.5间房由他的二次子吴志鹏继承,2010年吴志鹏将他的2.5间房卖给吴志学所有,吴志学在2010年秋季将老五间扒掉翻建新房,新房的房山墙建在了老院墙上,而他以两证相加的面积不够为由,强行向东占道1米套院墙。 他家房东是共后面刘玉忠.吴书田两户人家通行的南北通道,最窄的地方为1.70米,这样他们占道1米后面两户通行的道路仅有0.70米严重影响我们的正常生产生活。吴志学在2010年秋末的时候要套新院墙,我们前去阻止不叫他套院墙,吴志学以《排除妨碍》向人民法院起诉我。 在此之前我们曾多次找到分管我乡的(八家子国土分局)局长的答复却是,我不也得听大局长的吗,大局长说了叫我们管到现场看看就得了,别的由他来管不叫我们管你们找我也没有用!。 我们又一次找到县国土局的时候副局长黄克长.派人到现场调查时.被局长“夏新”阻拦不叫他们去,为此我们向国土局交了(保护原始通道不变的申请书)和(举报吴志学非法侵占官街.道)的申请.而递交80多天仍然不给于处理.据说吴志学的二哥吴志权(原葫芦岛某银行行长)于国土局局长'夏新'关系甚好~!! 现在案件正在审理中,请问律师我们应以怎么样的法律途径夺回该道路。
有偿使用建设用地使用证缴费手册能否认定房屋所有权和地基使用权
农村有一家四口,父母修了4间房。92年领了农村建设用地使用证300平方,证件上是父亲的名字,他有两 个儿子,一个结了婚,一个在上学。92年,国家征收有偿使用建设用地使用费。父亲当时住着2间,大儿住了2间,父亲要大儿交了2间的使用费。每人的使用证上都写着150个平方。10年后,小儿结婚了,要分房子了。大儿子说:要分你
问题:买了集体建设用地的商铺,土地使用证怎么办?希望能告诉我关于这个问题的一些知识,越详细越好,谢谢。
我们家的老宅基地现在因为政府搞开发房地产,需要拆迁。但是由于赔偿款实在太低,连我们装修的钱都不够,而且我们有所谓的红本本(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我们可以不拆么
我于1997年于广西本村办了一个小厂,站地800平米,跟对方--非本村人,已写好转让合同和公证,对方已支付完钱,共30万,并将厂给对方使用。但到现在一直未过户,因为听说集体使用证不能转让,所以现在本人是否能将我的小厂使用权收回。 我们当地土地局的跟我说,我的小厂属于集体土地性质,要转让的话只能转给集体内部,即,
宅基地使用证是93年办的的而房子没有了倒了,2010我又办理了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现在有宅基地使用证的人不让我盖房子怎么办?
那是我们的老房子,因为我在城里买房,又有单位,所以转成居民户口。但我们持有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请问律师像这种情况能建房吗?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起什么做用?我有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在建筑过程中还需要办理规划建筑许可证吗? 急需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