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在您百忙之中打扰您了。我和老公结婚三年后即2007年在成都购了房,房产证是我老公的名字。当时首付12万是以现金支的,这12万也是我们夫妻二人的共同资金,但当时出资时没有相应单据说明是哪个出的钱。按揭后一直是我老公用他的工资在还款,我的工资家里。请问,这是夫妻共同财产吗,如果离婚了,是夫妻平分房产吗?现在有没有必要把我的名加上去呢?恳请你的回复。谢谢!
我和老公先按揭购房,虽然是首付是共同出资,但是购房合同上是他的名字;购房合同签定之后才去领的结婚证,现房证下来了,是他的名字,请问在新婚姻法中房子的所有权都只是他的吗?
现在不是说实行新婚姻法么,如果说婚前男方贷款购买了一栋房子44万,付首付20万,房产证是男方的名字,然后房子装修家居之类是一起买的,装修好了以后结婚,男方说他的工资用来还贷款,女方的工资用于日常家庭费用,我想问下,女方对此住房都有哪些财产权,如果要分财产女方能获得多少。女方又应该如何保护自己的权利 谢谢
我老公是09年1月的房子,12月我们结婚,首付他父母出的8.5万,借款3.5万,我们婚后还了3.5,房产证和按揭贷款名字是我老公的。后来我们签订了房屋作为共同财产的合同,我就拿了3.5作为装修费用。合同内容大概为:(1)房子作为共同财产,双方父母给予的为资助不归还,其他所欠贷款和债务共同归还给。由于房产证没有办理下来
结婚前男方首付买房并贷款20年,在交了2年贷款后和女方结婚。由男女双方共同偿还。如果之后离婚,女方所偿还的一部分贷款是不是属于自己的,需不需要出示什么证明文件。
本人现在未婚.名下有一房产.是父母过户给我的 房产证是我一个人的名字 这个房子在婚后是不是仍属于婚前个人财产.而男方无权分割和对房子以后的增值也同样无权分享?
8月12号的新婚姻法出台了。我有个疑问,我父母在今年6月份一次性付款给我买了套房子,房产证的日期是6月23号,上面有我和老婆的名字。将来我和老婆闹离婚的话,这个房子是我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身边的朋友有两种看法,一种看法是这个属于个人财产,因为这是我父母出钱买的房子,不过需要父母提供相关证明。
现在国家新出台婚姻法,如果我们已经登记了,尚未购置房产,由男方父母出资买房的话,如果房子的产权登记的是夫妻二人的名字,如果日后财产的分配房产是属于夫妻双方的吗,还是说谁付的款就是谁的呢?那至于谁付款的话是不是前提条件是要有收款收据才知道是由谁付的款,如果没有凭据的话又怎么知道是谁付款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