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新婚姻法关于房产的问题
新婚姻法关于房产的问题 您好,在您百忙之中打扰您了。我和老公结婚三年后即2007年在成都购了房,房产证是我老公的名字。当时首付12万是以现金支的,这12万也是我们夫妻二人的共同资金,但当时出资时没有相应单据说明是哪个出的钱。按揭后一直是我老公用他的工资在还款,我的工资家里。请问,这是夫妻共同财产吗,如果离婚了,是夫妻平分房产吗?现在有没有必要把我的名加上去呢?恳请你的回复。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小小小田田(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11-08-22 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