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试用期未满一个月,是因为他公司制度不完善,让我上班都没有说工资是多少,公司规章制度事什么也不清楚,所以只上了21天就辞职,我了解到了我的工资是1100,包括补助。老总说让我先回去,工资算好了把表发过来,但是一连等了一周多才发给我看,只有312块,这么点工资,到底合理嘛?他上面写了我迟到14次,每次扣20,我事假一次,矿工2次,均扣37,我明明记得只请过两次假,怎么变成矿工?应该怎么办,谢谢各位帮忙解答一下。
2008年10月10日面试通过进入公司开始试用期工作,2008年12月22日提出离职请求,但是老板说要有交接过程,于是我的正式离职被定在了2009年01月15日,但是在昨天被告知,走的时候只能领取上个月也就时12月份工资,其余部分要到2009年2月15日领取,我想问一下公司这么做是否合法?
请问一下各位 我有个朋友刚大学毕业,找到一家公司试用期是2个月她现在做了1个半月想辞职了。试用期辞职工资如何结算?是辞职当天结清吗?有相应的法律规定吗?如果公司拖欠该如何处理?谢谢!
我3月17日进公司上班,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当时只是说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工资2000/月,试用期过后2500/月,现在我在公司上班22天,我觉得公司和职业都不太适合我,所以想辞职,请问要提前几天提交辞职报告呢,工资怎么结算呢? 请问要提前多少天辞职吗,听说公司试用期内要提前15天辞职的,那不是还要在这里呆15天吗,我想
因为违反了规章制度,就是在一次数量清点的时候出了错,而被公司开除,却不给工资(试用期已过),之前也没签制劳动合同,请问该公司这样做合法吗?
我于10年12月22日起在深圳某公司开始培训,11年01月03日培训结束,准备外派从事市场拓展工作。但是公司给出的出差补助我不能接受,故不想继续在此公司工作。问题是培训期公司未与我签定劳动协议。请问我是否可以要求公司从培训开始之日起按基本工资(公司口头有给定N元/月)进行工资发放? 我想请问的重点是:从哪一天开始
我是一个正在实习的大学生,是校企合作的公司,在试用期间未签任何协议,只有一个工作状况证明,上面有公司盖章,现主动提出离职,工作未满48天,公司说按劳动法来说可以不给工资,只给基本的生活费,请问这个工资应该怎么结算?这样的做法符合法律规定吗?
才来这公司试用不到一个月,本来面试是做人事,打包现在一直做销售,所以想辞职,但员工手册上注明说未做满一个月,不发底薪,只有提成,这样做合理吗?
我一个多星期前去了某酒店担任大堂经理一职,店方和我口头承诺试用期是一个月。期间,直属领导却什么事都不和我说,我问了之后也是爱理不理的样子,要不就是很冲的样子,现在导致的结果是,直接什么错事都往我身上推。我在酒店每天的班次都是打卡,但是打卡记录在人事部电脑里,每个模块都要有账号和密码才能登陆。想具体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