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 您好! 我是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一审原告,一审被告是一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和总经理。本案开庭后,因被告和被告的公司人去楼空无踪迹,被告经法院公告方式合法传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应诉,最后法院对本案给予了缺席判决。现本案的判决书已生效1年,但因找不到被告本人、被告本人也无固定资产和银行存款而一直执行未果。在执行的过程中虽调查落实发现被告的公司在某处有足够执行判决标的的存款,但终因被告的公司不是本案的被告而无法执行。 现发现,作为诉讼证据,我向一审法庭提供的1份借款借据和6份还款承诺保证书(共7份证据)中有4份是被告以公司的名义书写的(其中被告在借款时出具的贷款凭证上和在第1份还款承诺书上都加盖了公司的公章),有3份是以被告本人的名义书写的。 我因法律概念不清,一直以为被告的公司既然是被告本人开办的,他公司向我借钱和他本人向我借钱是一样的,所以也没有仔细查看借款证据就向法院起诉了他本人。现在我知道自己一审漏告了被告,所以造成了上述后果。 通过查阅法律条款,我感觉本案应该可以通过申请再审的方式将一审被告的公司追加为共同被告,但我又拿不准,不知道该依据哪个法律条款和应该以怎样的理由书写民事再审申请书,麻烦您百忙中能给予指教。 谢谢您! 海淀 屹隆
你好..原告用过了4年前无事实无签名工程收方单复印件起诉1被告..因找不到人..公示了..以前我和1被打工.负责发工资..原告说我是合伙人为由起诉我负连带责任..一审我胜诉.原告不服.向中院上诉..请问我是应诉还是申请再审...
我再审时,原告可以推翻自己的主体资格吗? 我市的手工业联社和二轻局是一个法人一套机关机构,两个牌子,手工业联社与我签订租赁合同,期间手工业联社又将租赁合同解除,并且以手工业联社名义下发文件,要求我为他处理租赁善后,就处理期间的待遇问题我向二轻局我提起仲裁胜诉,二轻局仲裁失败以后,又向法院起诉,承认手
再审的过程中,是否可以再传唤在初审(一审)时没有传唤的认证????可否继续追加证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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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邻损害防免关系纠纷案一审开过几次庭了,但没审结,我可以追加第二被告吗?
本人因装修房子被邻居起诉至法院,理由是装修导致其房子产生裂缝。而实际情况是,房子是有十多年房龄的住房,框架结构,房子原本就存在裂缝了。当时我也反告了原告,理由是其无理取闹,故意阻挠施工。法院开了2、3次庭,两次请了房屋鉴定公司鉴定,现在第二家鉴定公司的鉴定结果出来,邻居的房子所有裂缝都说成是施工所造成
一审判决快要生效了,如何阻止其生效,让被告又更多的时间准备合同款
我单位与甲方签了建设工程合同,工程款未能按期支付给甲方,甲方已起诉且一审判决快要生效了,我方想如何通过法律程序能尽量拖延该判决的生效,为我方准备合同款赢得更多的时间?
原告胜诉,但被告故意没有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而且原告无法提供可持行的被告财产,至今已有近一年的时间原告却没有获赔,原告也多次向法院催促,但法院回答说,原被告所经营的门面已转移,也不知被告的银行存折,故而无法持行,我该怎样做呢?可以向那些部门反映,以便督促法院帮我追回损失呢?
审诉人因不服二审判决,已于2011年8月6号通过邮递方式向江苏省高级法院立案庭邮寄了民事申诉状并附带提交一二审判决书各一份,还有相关书面证据14份30页。江苏高院于2011年8 月8号单位收发章签收,现在是否要申诉人提供一二审的卷宗档案?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