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烦咨询一下,我去年7月考的一个教育局的教师,今年6月我报考了另一教育局,而他们的报考条件要求在职的不准报考,因为还在试用期,所以我就以往届毕业生的身份报考的。现在他们教育局又说我资格不符,因为是在职的。那试用期究竟算不算在职的呢
我想问一下关于使用期教师辞职的问题,我今年签了一个公办学校,约定五年内不能申请调动,否则要付5000--10000的违约金,我现在还在试用期,可是我想辞职回家乡去,现在辞职的话需要付违约金吗,我看到有的人说不用付,可是不付学校不给档案的话怎么办?谢谢
我签的是三年的合同,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工资2000,转正之后是2500,合同上都写好的。但是我在2个月的时候,由于表现优秀,所以提前转正了。但是发工资的时候还是按照试用期的工资再发,只是给我加了三金。请问这个是否合理?是不是提前转正了,工资也应该跟着变成正式的工资呢?还是说我要等到六个月满才能拿到正式工资的
试用期得了心肌炎,请了病假7天,单位要求开除我,是否合理?是否应给予赔偿
我是7月16号来单位报道的,十月份休了婚假,10月31号上班期间,感觉有些胸闷,气短,于是便请假回家,去医院诊断可能是心肌炎,医院开了一些心脏药建议回家休息一周,并且第二天后在来复查一下,经心电图检查,并未发现异常,但是医院要求坚持休息一周,等休息回来上班后,单位说你休假太多,劝辞。并且没有任何说法。
您好,我想问一下,我是一家单位的人事,公司业务部门有员工签署3年劳动合同,试用三个月,但是现在马上试用期到了考核不合格,但他本人又非常想留在公司,而且说服领导同意其留下来继续试用,但人事部门如果同其签署自愿终止之前的合同,进行新一轮的试用这样可以吗?会产生劳动纠纷吗?谢谢
我在北京一家民营企业入职只签了试用期协议,未签劳动合同,请问公司是否违法?我该如何办? 协议上面盖了公章,写了使用期工资和岗位。约定双方可随时解除协议,提前一周通知对方。
我是今年七月份毕业的,毕业后通过招聘考试得到一个县级医院的有编制的工作,工作两个月后签了一个似乎是关于缴纳社会保险的合同,并没有提到任何关于违约和违约金的事宜,除此之外未签订其他合同,现在工作快三个月了,由于自身体质状况不好,加上科室新铺了木地板所给身体带来不适,就向医院提出辞职。我的人事档案一直由
公司试用期为6个月,6个月之内怀孕的话,公司不给正式录用是否违法,另公司进公司时签的合同,已过了三个月了,还没有把我们的一份给我们发下来,还有之前的老员工说,签合同都是两份,但是以属于我们的一份都没有发下来。合同应是一式两份,两份合同公司都留着是否合法。另外合同是5天8小时,但现在公司要求周六必须来上班
我是09年年底参加事业单位考试考上的老师,但经过一学期的时间,发现自己不适合这里的教学工作,想辞职。 教育局有权扣我档案吗?学校有权扣我档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