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4月7日在番禺区法院诉讼离婚,5月12日开庭因对方不能出庭而无法开庭(搞传销传票无法送达但电话已通知)5月13日法院将案件移交被告户藉地法院。因原被告双方均不在户籍地且被告也不会到庭,故原告未向户籍地法院缴纳诉讼费,户籍地法院以原告未及时交纳诉讼费于6月20号下达撤诉裁定书,现被告已不搞传销回到番禺,原告如果等到满6个月后再起诉,是否法院就会判离婚?(因这也属于第二次申诉)
我有位朋友和丈夫结婚三年,由于男方平时对女方疏于关爱,冷落过多,并且曾经在婚后与别的女子有过性关系,还坦言女方不是他最爱的人。女方深觉双方已无感情可言,或者双方的感情已不足已维持现有的婚姻和家庭,便向男方提出了离婚协议,男方也答应了这一要求。后由于双方均在深圳工作,暂时不便回湖北老家办理离婚手续,但
A男与B女于2003年结婚,婚后得一子,先已8岁。婚后,夫妻二人共有四套房,房产证上均为B女姓名:一为婚后学区房,60㎡,价值100万;一为B女父亲赠与的拆迁房,120㎡,价约100万;一为B男婚前卖掉自己的房子所买结婚用的新房,150㎡,价值300万;还有一套是婚后买的住房,150㎡,约300万。问:现A男B女面临离婚,这些财产改
你好,我想咨询下离婚,我老公有外遇长期不回家,还有家庭暴力,他现在要离婚我也同意,我们有一个儿子现在一岁半,共同财产就是按接的车,车价是20多点万,首负也是带的款,我没有收入,没工作,没住的地方,现在财产应该怎么分配,娃娃应该怎么办,我现在没有能力带,如果非要我带。。他不给我生活费我该怎么办。。该向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