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离婚案例
离婚案例 我于4月7日在番禺区法院诉讼离婚,5月12日开庭因对方不能出庭而无法开庭(搞传销传票无法送达但电话已通知)5月13日法院将案件移交被告户藉地法院。因原被告双方均不在户籍地且被告也不会到庭,故原告未向户籍地法院缴纳诉讼费,户籍地法院以原告未及时交纳诉讼费于6月20号下达撤诉裁定书,现被告已不搞传销回到番禺,原告如果等到满6个月后再起诉,是否法院就会判离婚?(因这也属于第二次申诉)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逆湖123(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1-08-19 09:46